文档介绍: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目录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是国家唯一法定向全国供应药品标准物质的机构。标准物质服务中心是其下属部门,负责为全国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检验机构、药品经营企业以及药品科研机构提供标准物质咨询、购买、邮寄等服务。为进一步给广大用户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特此向您提示如下:
1、我中心咨询电话010-67095219(人工接听时间8:00~11:30,13:00~16:20),投诉电话010-67095660(接听时间8:00~11:30,13:00~16:20),传真010-67028278(7×24小时)。
2、本网站公布的价格为全国统一开具普通发票零售价格,与各二级供应单位价格相同。
3、我中心产品目录分为:常温保存品种、毒麻及特殊列表。其中毒麻及特殊列表中的产品(菌种除外)都无法提供邮寄供应服务,请用户就近到二级单位进行购买。
4、本中心将发票与标准物质一同寄出,如发生没有收到发票或是发票抬头有疑问的情况,请及时与010-67095660取得联系,自发票开出起30日内,未提出异议者,视同无异议。超出时限不予受理,请见谅。
5、本目录每天更新,如查询到相应品种状况为暂无,请不要汇款,也无需拨打咨询电话或传真咨询,该品种再次供应的时间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6、我中心只提供普通发票,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请不要用个人账户汇款,根据相关规定,发票抬头必须与汇款凭证的汇款单位(人)保持一致,所以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易导致用户无法报销的后果,我中心无法解决,敬请谅解。
8、付款方式
您可以使用现金、银行汇款或转帐、支票(限北京市)的方式缴纳货款和邮寄费用。汇款或转账时请注明:标准物质。邮寄费为40元/次(特快专递)。
我们的银行账号信息为:
户 名: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帐 号:
0200001509089202642
开户行:
工商银行北京崇文支行永定门分理处
9、由于我中心没有财务部门,用户的汇款需经我所计划财务处登记、转发。用户的汇款凭证在T+4工作日后(T为汇款日)才能到达我中心。如果用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