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八章公安工作群众
路线和基本方针
第八章公安工作群众路线和基本方针
一、公安工作群众路线
二、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三、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一、公安工作群众路线
:是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它是公安工作原则上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宣传群众、依靠群众的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的总称。
。
(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宗旨。
(2)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基本力量。
(3)公安工作有广泛的社会性,尤其不能离开群众
(4)处理好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
(5)公安工作离不开群众的监督。
(6)群众是解决警力不足的人力资源。
(1)中心目标:调动人民群众的治安积极性。
警察主导
自觉行为
群众参与
无穷的力量
(2)群众治安积极性调动起来的标志:
第一,有较为明显的法制观念,爱憎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第二,有较高的警觉性和防范意识,能及时察觉和积极防范治安危害;
(2)群众治安积极性调动起来的标志:
第三,能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的专业工作,接受人民警察的指导,热心群防群治工作;
第四,信任公安机关,爱护人民警察,在人民警察执行公务受到阻挠或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敢于挺身而出支持或协助;
(2)群众治安积极性调动起来的标志:
第五,有明确的主人翁思想,监督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工作,对公安工作和人民警察的缺点错误能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
(3)调动群众治安积极性的基本途径:
第一,需要激励
第二,义愤激励
第三,义务激励
第四,功利激励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专门机关和广大群众相结合;是双方目标一致基础上的结合,主导的方面是公安机关。
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指在防治违法犯罪和维护人民利益时,把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与人民群众的积极主动精神结合起来
二、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