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09年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C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意外,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航空器内犯罪的,也使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哟普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A选项和B选项行为均发生在公海上,不在我国领域内。C选项符合题意。D选项行为发生在丁所在的国境内,不以为实在我国境内犯罪。因此本题答案为C
2、D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的定义。《刑法》第13条规定,从立法上即对犯罪的性质进行描述,又对犯罪的处延进行定量限制,有利于准确把握犯罪的本质,适当的界定犯罪的房屋iecong而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这一定义,只有具有一定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严重违反刑法的行为才能被认定为犯罪,否则只能以一般违法的行为论处。因此本题答案为D
3、B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的客体。犯罪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我国刑法分则就是按照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将犯罪分为十大类型,从而形成了完整的刑法分则体系。A选项正确。直接客体就是某一具体犯罪直接侵犯的社会关系。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直接客体可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复杂客体是指一种犯罪侵犯了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
4、B 『解析』本题考查纯正不作为犯。纯正不作为犯,是指根据刑法明文规定只能有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通常由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故意杀人罪、爆炸罪、放火罪、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作为。有时也表现为不作为。因此A\C\D选项构成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老人、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恶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情节恶劣的行为。及据此,遗弃罪只能以不作为形式实施,乙的行为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
5、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犯罪时间。我国刑法分则固定的大部分犯罪都不以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为要件。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条件下,是否具有法律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方法,是划分犯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构成抢劫罪。可见在抢劫罪中,犯罪的时间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也不是量刑的情节。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6、D 『解析』本题考查单位犯罪,《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A选项正确。只要是公司就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B选项错误,高等院校属于事业单位,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C选项正确。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判处处罚。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B
7、A 『解析』本题考查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于自信的过失。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是放任。过于自信的过失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