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省优秀安装质量奖评选办法
(2015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安装企业(含外地在浙江省承揽施工任务的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工程,以名牌工程树信誉、争市场。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优秀安装质量奖是浙江省安装行业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浙江省优秀安装质量奖由浙江省安装行业协会组织评选和颁奖。
第四条浙江省优秀安装质量奖每年评选一次,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省安装行业协会组织进行复查后,提交浙江省优秀安装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评选。
第五条获浙江省优秀安装质量奖的工程,将由协会择优优先推荐参加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评选。不属于市政、交通、水利、电力、冶金、石化等专业的通用工业安装工程,在申报浙江省优质工程质量奖(钱江杯)前,必须先获得浙江省优秀安装质量奖。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浙江省优秀安装质量奖的安装工程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浙江省所辖范围内的安装工程或浙江省的安装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建的工程。
2、按合同约定全部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已交付或经使用一个冷暖周期的工程。申报的工程必须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进行自行评价,并应经由第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的优良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良好、运行正常、用户满意,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安装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分为工业安装工程、民用建筑(含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工程、专业分部工程。其中:
(1)工业安装工程安装工作量为1500万元(安装费600万元)以上;
(2)公共建筑工程安装工作量为1000万元及以上,住宅建筑工程的安装工作量为400万元及以上;
(3)消防、暖通、建筑智能化等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工程或子分部工程安装工程量为400万元及以上,且需有单独的承包合同。
4、有几个施工单位共同施工的工程,应该联合申报,但只能有一个主申报单位,其他单位作为参建单位,参建单位的工程量需占总工作量10%以上;
5、施工过程应规范管理、文明施工,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6、工程技术资料按《浙江省建筑安装(创优)工程施工资料归档整理指南》及相关行业、地区的要求进行编制、整理,做到文字、图表、印章清晰、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认手续齐全、填写真实,目录分类清楚、便于追溯;
7、上一年度申报的项目未被评上的工程,下一年度不得再申报评选。
第三章申报及资料
第七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应于下一年度1月31日前完成申报, 逾期将于下年度受理。申报资料应含书面文本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先申报。资料的内容包括:
(1)浙江省优秀安装质量奖申报表,按格式填写申报单位简况、工程概况、施工总结(包括工程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绿色施工等情况说明);
(2)按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要求,经自评优良后,填写浙江省优秀安装质量奖综合评价表(自评)一份;
(3)工程合同、开竣工报告、工程交工验收单、单位工程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第三方评估、验收、检测报告(如:监理工程质量评估、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备案意见书、防雷接地测试、特种设备监检、生活饮用水检测等相关报告);
(5)工程曾获得其他相关奖项的应提供其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
(6)提供工程整体概貌的实景照片2-3张,主要细部且有亮点的工程照片8-10张(应注明亮点所在);
第八条书面资料申报时,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原件资料,申报资料经省安装行业协会核对原件后生效。
第四章复查和评选程序
第九条申报浙江省优秀安装质量奖的创优单位应制定创优计划,并将计划报浙江省安装行业协会安装技术咨询部。安装技术咨询部将根据创优单位的需求,组织有关专家对安装施工过程进行创优技术指导和过程检查。
第十条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后,施工单位方可正式申报浙江省优秀安装质量奖,经协会安装技术咨询部审阅符合要求后汇集,组织专家进行复查,施工单位应做好复查准备,组织有关人员到场。复查程序如下:
1. 工程情况汇报:由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质量情况,汇报应采用DVD光盘或PPT介绍,工程情况介绍应精炼明确、突出特点和亮点,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2. 听取建设、设计、监理及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由使用单位介绍工程使用情况并作出评价。评价应着重从工程施工和使用的质量情况、设计符合性和满意程度以及存在的质量问题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
:由复查组提出检查要求,确定检查部位;检查时施工单位应安排好配合人员和检查所需的工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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