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校财务工作若干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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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的财务工作已经由过去的“报帐记账算账”为主的“核算型”逐渐转向以“预算控制分析参与决策”为主的“管理型”财务。为了加强高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学校财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除正常的日常管理外,必须加大高校财务监督、审核和服务工作的力度。
关键词:高校财务;服务;审核。
当教育财政从事业性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以成本和效率为基础的新体制后,高校财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此做一些有益的探讨,以促进高校财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加强高校财务工作监督,提高高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一)健全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制度。
完善健全其内部监督制度。一是要遵循合法性、规范性、科学性、适用性的原则,以保证内部财务监督制度更加适应财务管理的需要。二是要按照《会计法》对单位内部财务监督制度的基本规定,明确财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章、纪律要求,做到职权明确、程序规范、责任清楚,明确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二)实行高校财务公开。
高校财务公开是高校校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校务公开中处于重要地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高校财务公开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体现在:
,是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直接体现。
,是依法治国实行群众民主理财,提高经济效益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高校财务公开的内容是真正实现公开的实质与核心,其公开的形式则是切实实行公开的载体和效果。因而,重视和规范高校财务公开的内容与形式,具有重要意义。
(三)。报销凭证所附票据除金融机构、保险、航空、铁路等由国务院主管部门自行管理外,必须符合《发票管理办法》、《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发票一律套印税务机关的发票监制章(或印制章),并附有防伪标记;收费票据套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票据专用章(或印制章)。另外即使符合有关票据合法条件,但税务和财政部门已宣布作废的票据仍然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报销费用类别应与所附发票内容一致,发票开据内容应与所属行业一致,不能使用跨行业、跨种类票据;发票的版式要符合有关规定。
。
。一般情况,在购置货物、商品时,要就近不就远,对数额较大的,要了解与市场行情是否存在较大偏差,对质次价高、舍近求远等情况,在没有搞清原因的基础上,不予报销。对限额发票,如百元版、千元版、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等不能超限额度,否则是无效发票。对定额发票要在定额范围内,根据实际发生数予以报销,不能让报销人有机可乘。
。正确签批报销票据是各级领导经济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必须要求审批人在各自所管理的业务范围和审批权限内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批。签署的意见必须明确表态,不得模棱两可,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