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明确规定商铺租赁工作的责任、方法和要求,进行招商、洽谈和签订租赁合同,确保稳场、旺场经营,实现顾客满意,以及商户和公司的互利多赢。
适用于商铺招商、租赁洽谈和签约全过程的控制(包括商铺的整体出租)。
,代表公司签订委托租赁协议,以及批准租赁商户的评价选择结果。
,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与租赁商户洽谈和签约工作。
,与租赁商户的洽谈,以及与商户的对接工作。
日常招商工作
,为保证商业物业的稳场及旺场经营,客户服务部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招商和租赁工作:
a) 开展市场调查,定期总结和评估商业物业运营状况,并适时提出业态组合及品牌组合的调整建议;
b) 日常的招商工作,积累商户资源,建立《商源资料库》;
c) 针对具体的租赁业务,及时有效地开展招商洽谈工作;
d) 对集体区域进行大商户洽谈;
,评估筛选有吸引力的商业品牌及经营商户,并填写《商源储备登记表》,连同市场调查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商户)均应按《招商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评估,必要时,客户服务部应制订详细的品牌(商户)经营能力评价准则。
,由客户服务部纳入公司《储备商源库》。为保证与《储备商源库》的商户建立密切联系和良好沟通,客户服务部每月最少应与其进行一次正式的沟通,并做好《储备商源跟踪联络记录表》。沟通信息包括(不限于):
a) 通报商业物业经营状况及招商需求;
b) 了解商业户目前经营状况;
c) 进入本商业物业经营的意愿及可能性等。
《储备商源库》中的商户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和更新,根据市场调查和沟通信息,及时增加或取消相应的品牌或商户。
租赁委托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业主(开发商及购铺业主)委托经营管理的要求,为实现商业物业的整体经营定位,客户服务部应保证达成以下经营管理状态:
a) 与出租业主签订《委托租赁协议书》;
b) 与自营业主签订《经营承诺书》。
《委托租赁协议书》、《经营承诺书》应采用上级公司统一规定的格式文本,并由公司总经理负责与业户分别签订。
,或公司需要自行拟订《委托租赁协议书》、《经营承诺书》时,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人员对《委托租赁协议书》、《经营承诺书》进行评审,填写《合同文件评审记录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上级公司确认。
《商铺(广告位)租赁状态一览表》,列明委托租赁、自营及实际经营品牌(商户)信息,以便及时动态掌握商业物业的租赁状态。
租赁实施
,需要开展租赁工作的时机包括:
a) 业态组合及品牌组合调整,导致现有经营商户的离场;
b) 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经营商户提出终止现有租赁合同;
c) 因商户经营不符合商业物业整体经营要求而劝其离场;
d) 自营改为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