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宁波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表
一
税务登记管理
合计15分
税务机关
(扣完为止)
评定分值
1 开业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出口退税登记)申报办理情况
领取营业执照或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扣5分
扣缴义务人自发生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扣5分
未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不真实
扣5分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验证或换证
扣5分
2 税务变更登记申报办理情况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未在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
扣5分
3
报告备案情况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
扣5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发生变化的,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扣2分
4
税务登记证件使用情况
纳税人未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
扣5分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或者扣缴义务人遗失扣缴税款登记证件,未在十五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扣5分
有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税务登记证的行为
发现一次扣15分
5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使用情况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区(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前未向税务机关申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扣5分
6 纳税人认定情况
曾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扣15分
C级
未按规定办理各类纳税资格认定
扣5分
未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变更(国税)
扣5分
小计
二
纳税申报
合计25分
(扣完为止)
1
资料报送情况
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发现一次扣5分
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发现一次扣2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要求报送的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
扣10分
2
申报情况
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
发现一次扣5分
两个纳税年度内连续为零申报或负申报
扣20分
连续三个月未办理纳税申报且无正当理由
扣20分
C级
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评定期内有数次不能按期抄报税(国税)
每次扣10分
一年内有两次以上即为C级
小计
三
帐簿、凭证管理
合计15分
(扣完为止)
1
会计机构设置情况
未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扣2分
未在有关机构中配置专职会计人员
扣5分
会计人员无会计上岗证
扣10分
经通知,无故不参加税务机关举办的辅导例会及其他各类涉税会议等活动
每次扣2分
2
账簿设置情况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