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基数,便于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内服药与外用药严格分开放置,外用药不得放置在治疗室。
(包括氯化钾、%的氯化钠等)、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等高危药品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存放,必须单独存放,并有醒目标识。
、麻、精神类药品应固定基数,严格登记、班班交接,并确定专人管理,负责领取及保管。
,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均不得使用。
,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保持一定基数,班班交接,每日检查,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准确取用。
,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
(二)病区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主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药品、胰岛素制剂及地高辛等。
,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设置警示牌,提示护理人员注意。病区高危药品在治疗室药柜内应固定摆放位置,有明显的提示标记,注明药品名称、浓度、含量等,提醒护士注意,避免错拿、错用。
,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发放、使用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调配、发放、使用准确无误。
,保持先进先出、安全有效。
、药、护人员的沟通,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临床医护人员要及时观察、上报高危药品的可疑不良反应事件,药剂科要定期总结汇总,并将不良反应监测结果
及时反馈给临床。
,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三)病区毒麻药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