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唱比赛评分标准及规则
评分标准(满分10分):
合唱比赛的评分标准由歌曲内容、精神面貌及台风、艺术效果、指挥四部分对各参赛队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歌曲内容(1分)
演唱内容健康向上主题鲜明突出。
(二)精神面貌及台风(3分)
1、参赛人员着装大方得体(1分)。
2、精神饱满,有朝气,台风良好(1分)。
3、各参赛队遵守赛场纪律,进、出场整齐、有序(1分)。
(三)艺术效果(5分)
1、演唱节奏准确鲜明,音准良,好强弱快慢对比鲜明,声部层次清晰、有立体感。(1分)。
2、音色优美、声音整齐洪亮、有感染力,吐字清晰(1分)。
3、能够把握歌曲和主题思想,作品处理得当,表演完整(1分)。
4、合唱队员与指挥及伴奏配和默契(1分)。
5、现场演出效果和谐、富有激情及艺术性(1分)。
(四)指挥
动作协调,能配合节奏,打出拍点,充满激情,能调动整个合唱队员的激情,完美地诠释乐曲内涵。(1分)。
评分规则: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评位的平均分,为参赛班级的最后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本班参赛时班主任老师不评本班成绩。
前三支参赛队演唱完毕后评委给前三支参赛队打分,从第四支参赛队开始演唱完毕后即打分。
奖励办法:
集体奖:
一等奖 1名二等奖 2名三等奖 3名
优秀指挥奖: 3名
政教处
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