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职称评定条件及申报材料
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职称
(一)申报条件:取得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职称实足年限满五年以上,并参加过每年一度的全省高职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者。
(二)提交材料:按培训时具体要求提交。
二、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职称
(一)申报条件:(两者达到其中一项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即可)
1、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助理统计师职称实足年限满4年以上者;
2、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5年以上者、大专毕业工作满8年以上者、中专毕业工作满13年以上者。
(二)提交材料:1、《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表》一份;2、论文一篇;3、身份证、学历证、原有职称证及其它证书复印件各一份;4、小一寸标准照片两张;5、每套材料分别装入资料袋并在封面写上名字、单位和申报职称。
三、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助理统计师职称
(一)申报条件:(两者达到其中一项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即可)
1、取得技术员、经济员、会计员、统计员职称实足年限满4年以上者;
2、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以上者、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中专毕业工作满5年以上者。
(二)提交材料:1、《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表》一份;2、身份证、学历证、原有职称证及其它证书复印件各一份;3、小一寸标准照片两张;4、每套材料分别装入资料袋并在封面写上名字、单位和申报职称。
四、技术员、经济员、会计员、统计员职称
(一)申报条件:高中、职高毕业工作5年以上,达不到申报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助理统计师职称者。
(二)提交材料:1、《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表》一份;2、身份证、学历证及其它证书复印件各一份;3、小一寸标准照片两张;4、每套材料分别装入资料袋并在封面写上名字、单位和申报职称。
注:1、不能以国家行政机关和财政供养单位的名称申报职称。
2、上缴财政专户评审费:高职300元、中职250元、初职(助理级和员级)200元;培训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