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
——1311,**********,钱圣达
任何生灵从未停止过为自身利益的斗争: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为的是自己生存的权利;保护自己的族群,为的是可以繁衍生息…..至于人类小到民事纠纷,大到发动一场革命,同样是因为自己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而奋起斗争。可以说“为权力而斗争”这件事,无时不刻发生在我们身边,它与我们的距离远没有想象的那么远。
为什么要为权利而斗争。
或许到目前为止我们为自己权利而斗争的经历少之又少,但这只因我们至今任身处象牙
塔之中,与这社会的接触还太少,所以我们并不能因此否认“为权力而斗争”的重要性。
这是因为我们一方面在校园中被很好的保护着,也就是说从根源上我们并无很多需要自己亲自斗争才能换来的权利——这与真正的社会差别很大。另一方面,平和的世界似乎证明着在下“斗争”的无用。其实正相反,从历史上来看,斗争是为了权利以及日后“安定”“和平”“享受”的开始。例如法国大革命,美国的独立战争,中国的抗日战争。而一旦人们因“安定”“和平”“享受”而腐化,而停止为权力的斗争。那么这些轻而易举就享受了安定的一代,就被必须在战争的煎熬中为安定的再次降临而斗争的一代人所取代。最好的例子无疑是罗马帝国的强盛到覆灭。所以否定为权利而斗争的重要性的人,都是片面的,主观的,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没有斗争的和平与没有劳动的享受,属于伊甸园岁月,历史只知晓,和平与享受两者是不懈艰苦努力的成果”①
同时还有一种质疑不可回避,那即是这种斗争是否合乎法的精神。而事实是,正义女神一手拿着天平用以衡量法权,一手握着利剑。没有天平的利剑,当然无所谓正义,仅仅是一台暴力机器。但是没有利剑的法权也同样毫无执行力,何来正义可言。而现存的法律制度的漏洞,法律的不完善,如没有法典,法律解释不到位造成的法律漏洞,法律制定者的不规范都说明我们的斗争远不可结束。
所以综上,要为“为什么要为权利而斗争”寻求一个答案,那便是“为了可以持续的安定”以及“为了正义的存在”
2,放弃为权力的斗争是权利的毁灭
在这一部分的论述中,我想提前说明的是:这里的说明对象是某个群体,而非个人。因为作为个人来说,其对个人权利的放弃,至多对其产生恶劣的印象,而对权利本身是无害的。但是一旦这种行为以群体载体,上升为了行为的一般准则,那就意味着权利的毁灭。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在军事上,逃兵可以被就地枪决。如此严厉的惩罚难道仅仅是为了惩罚这个人吗?当然不是的,一百人的连队与九十九人的连队丝毫没有战斗力的差别。这惩罚的是这种行为,是为防止这种行为成为一般准则而被所有人模仿,已造成全军覆没的后果。那么在法律的领域中也是一样的,法律的对象是人的行为而非个人,因为个人仅仅是个人;而一旦是一种行为就可能带动所有人,以至于伤害法律的威严。
另一方面,我认为即使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是这一群体并不是出于是非感,那么仍然会对权利造成伤害。而在生活中最占据多数的情况便是“因标的物的价值而进行抵抗”。同样举一个例子,一个陌生人抢走了我的一块橡皮,那么对于这种非法占据我的财务的行为,无疑侵害了我对这块橡皮的物权和排他性,我可以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但也可以不做追究,在心里骂两遍了事。这两者都是可以的,因为毕竟只是一块橡皮而已。这便是典型的
“因标的物的价值而进行抵抗”的行为,也即面对橡皮这种无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