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抗真菌治疗指南
适应症
适应证
***
霉素B
卡泊
芬净
伊曲康唑
***康唑
伏立康唑
念珠菌病
√
√
√
√
√
曲霉菌
√
√
√
√
隐球菌
√
√
√
√
毛霉菌
√
足放线病菌
√
镰刀菌
√
注:加号表示毒性程度:-,无毒性,+,轻度;++中度;+++,重度; NR为无研究数据
a包括低钾血症和低镁血症;
Clinical Infectious Diseases 2006; 43: S28-39.
毒性类型
抗真菌药物
***霉素B
***霉素B脂质体
***霉素B脂质复合物
脂质体***霉素B
***康唑
伊曲康唑
伏立康唑
卡泊芬净
米卡芬净
肝毒性
++
++
++
++
+
+
+
+
+
肾毒性
++++
+++
+++
++
-
-
-
-
-
血液毒性
+
+
+
+
NR
NR
NR
+
+
输液反应
+++
+++
+++
++
-
-
-
+
+
电解质紊乱a
+++
++
++
++
NR
+
+
+
NR
抗真菌药物毒性比较
以下患者更适合使用棘白菌素:a、中重度患者,b、近期接受过氮唑类药物治疗或预防性用药的患者(AIII)。
分离出对***康唑敏感的菌株,病情稳定的患者可以从棘白菌素转换为***康唑治疗。
非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侵袭性念珠菌病治疗指南
轻症患者及近期未使用过氮唑类药物的患者建议使用***康唑(AIII)。
确诊或可疑光滑念珠菌感染时,建议使用棘白菌素作为初始治疗(BIII)。没有明确分离菌株的敏感性之前建议不要换用***康唑或伏立康唑(BIII)。***康唑或伏立康唑初始治疗的患者若临床有改善,随后的培养也都阴性,可以继续使用氮唑类药物至治疗结束(BIII)。
若念珠菌菌种尚未明确,既可以用***康唑(负荷剂量800mg,400mg qd),也可以用棘白菌素(卡泊芬净负荷剂量70mg,然后50mg qd;米卡芬净100 mg qd;阿尼芬净负荷剂量200mg,然后100mg qd)作为多数成年患者的初始治疗(AI)。
资源有限或没有棘白菌素的地区,除了***康唑外,***霉素B也是有效的(AI)。临床情况稳定且分离菌株对***康唑敏感的患者可以从***霉素B转换到***康唑治疗(AI)。
非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出现念珠菌血症时建议拔除静脉导管(AII)。
非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侵袭性念珠菌病治疗指南
专家组不建议将伏立康唑作为念珠菌血症的初始治疗。伏立康唑通常仅限于有选择性的侵袭性念珠菌病病例(例如克柔氏念珠菌)的转换性口服治疗(BIII)。
没有持续性真菌血症或转移性并发症的念珠菌血症的建议疗程为证实念珠菌从血流中清除、念珠菌血症症状消失后2周(AI)。
确诊或可疑***滑念珠菌感染的患者,建议选择***康唑作为初始治疗(BIII)。已经使用棘白菌素且临床情况稳定的患者,可以继续使用棘白菌素。
器官功能障碍患者抗真菌药物治疗
ICU患者是IFI的高危人群,且往往都存在多器官功能障碍或衰竭,而临床常用的抗真菌药几乎都有肝肾毒性及其它毒副作用。
在抗真菌治疗过程中,如何正确选择和合理使用抗真菌药物,尽可能的避免或减少器官损害。
ICU医生必须面对的难题:
肝功能不全患者应用唑类药物应密切监测肝功能。转氨酶轻度升高但无明显肝功能不全的临床表现时,可在密切监测肝功能的基础上继续用药;转氨酶升高达正常5倍以上并出现肝功能不全的临床表现时,应考虑停药。
肾功能障碍或衰竭时药物的选择
和剂量调整
***康唑:肌酐清除率>50ml/min,不需调整;
<50ml/min,剂量减半。
伊曲康唑:肌酐清除率<30ml/min时,不推荐静脉给药。
伏立康唑:肌酐清除率<50ml/min时,不推荐静脉给药。
卡泊芬净:肾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血液透析和血液滤过时抗真菌药物剂量的调整
药物名称
CVVH
CVVHD或CVVHDF
IHD
***康唑
200~400mg q24h
400~800 mg q24h
每次血透后给药一次
伏立康唑
4mg/kg po q12h
4mg/kg po q12h
伊曲康唑
-
-
血液透析前给药
卡泊芬净
无需调整剂量
***霉素B
***霉素B脱氧胆酸盐
***霉素脂质复合体
***霉素B脂质体
~ q12h
~ q12h
3~5mg/kg q24h
3~5mg/kg q24h
3~5mg/kg q24h
3~5mg/kg q24h
表1 CVVH、CVVHD及CVVHDF时抗真菌药物剂量调整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