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宪法学
第一部分总论
第一章宪法是法
第二章宪法的渊源
第三章宪法的适用、效力和制裁力
第四章宪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宪法解释、宪法修改
第二部分分论
第六章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选举制度
第八章权力
第九章中央国家机关
第十章地方国家机
第一章宪法是法
第一节古代中国和欧洲中世纪所使用的宪法的含义
第二节近现代以来有关宪法的几类观点
第三节宪法是调整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基本关系的部门法
第一节古代中国和欧洲中世纪所使用的宪法的含义
一、中国古代“宪”字与“法”字含义基本相同
周朝左丘明《国语》:“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也”;《管子·七法》:“有一体之法,故能出号令,明宪法矣”;《汉书·萧望之传》:“作宪垂法,为无穷之规。”
二、欧洲中世纪的“宪”与“法”词义不同
1、古罗马:皇帝诏书
2、中世纪:封建主和教会特权的法令。
英国:1215年Magna Carta;法国:“国法”(宪法)与“王法”
第二节近现代以来有关宪法的几类观点
一、法律和习惯的总合,管理国家和团结的原则
1、James Bryce(英):宪法是“法律和习惯的总合,借此并在此之下,国家的生活乃得进行”。宪法是“表现公众组织、管理、团结原则和规律的各种法律的合成整体”。
2、波诺(法):“宪法是具以组织国家管理和调整全体个人或法人的关系的一种根本法。”
3、乔治·叶林涅克(德):宪法是“规定最高国家机关及其履行职责的程序,规定国家最高机关间的相互关系和职能,以及规定个人在对国家政权的关系上所应采取的原则性的地位等法的原则的综合。”
4、肯尼思·惠尔(英):“宪法就是用一个文件体现出来的管理一国政府的法律规则的总和。”
5、凯尔逊(美):“宪法是各种纯粹的和抽象的规范的综合,这种规范是管理国家和它的公民的。”
第二节近现代以来有关宪法的几类观点
二、宪法有形式和实质、广义和狭义的概念
三、宪法表现为国家权力的授予和限制
1、Herman Finer:“基本政治制度的体系就是宪法。……它是权力关系的自传。”
2、C·F·Strong:“真正的宪法具有下列素质以确切表明:第一,各机关是如何组织的;第二,以什么权力委之于这些机关;第三,依什么方式以行使这些权力。……当国家各机关及它们的职权有确定的安排而不受暴君随心支配者,这个国家就可以说是具有宪法。宪法的目的是限制武断的权力,换言之,宪法是用来保障被统治者的各种权利。总之,宪法是欲确定主权的确实地位。”
3、Miller,美国意义上的宪法是一部成文宪法,政府的基本权力根据它而成立,并受它限制而被规定。这些权力又根据它而被分配于各部门,使其权力能更安稳、更有效地为人民团体造福。
第三节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部门法
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基本关系的内容
-选举权-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公民权利与国家机关权力(立法、行政、司法权)
,权力与权力
、公民集合体自身相互之间的关系,公民集合体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党、民族、阶级、宗教等。
宪法是部门法,是法的组成部分
宪法是根本法
第二章宪法的渊源
第一节宪法的渊源
第二节我国宪法规范的渊源
第三节我国宪法非规范的渊源
第一节宪法的渊源
宪法渊源是指宪法的效力渊源,即根据法的效力来源而划分宪法的不同形式。
宪法渊源包括legal rule 和non-legal rule两方面。
英国宪法:legislation, case law and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Magna Carter, Petition of Right, Bill of Rights and Claim of Right, the Act of Settlement, the Act of Union with Scotland, the Parliament Acts, the Crown Proceedings Act, the munities Act, the Race Relation Act, the 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 Act, the Public Order Act.
Case law: mon law proper and the interpretation of statute law.
Non-legal rule: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第二节我国宪法规范的渊源
宪法典
宪法修正案
宪法性法律
宪法典
宪法典是宪法渊源的最主要部分。现行的宪法典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施行的。
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