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分部主要问题
临时用电配电系统
电箱
接线
保护
临时消防消防通道
楼层水平支管
临时消防设施
主管管径
消火栓间距
水压
大型机械塔吊(基础、安装及验收、防雷、人员操作)
外用电梯(基础、安装及验收、防雷、人员操作)
吊篮(安装、配重、验收、安全绳、防坠安全器)
现场办公、生活区消防安全、防火、疏散通道
消防器材齐全
生活区用电
外脚手架及卸料平台落地脚手架
悬挑脚手架
爬架基础及锚固
与建筑物拉结、卸载装置
防护网
卸料平台卸载
验收及标识
安全防护水平及立面防护
"三宝四口五临边"
基坑支护边坡堆载
基坑位移超出警戒值措施
基坑积水
动火管理动火证
灭火器、接火盆及看火人
物料堆放及易燃、易爆物料管理密目网、冬施保温材料、木料
消防设备及器材
现场吸烟
模板支撑体系架体材料(钢管、扣件、U 托、木方)
架体基础
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
剪刀撑及拉结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按方案实施的符合性
检查原则:
1、在建大商业及酒店每次全数检查;
2、销售物业单体建筑数量少于10栋楼的,每次全数检查;销售物业单体建筑数量在10-20栋楼之间的,应在2个月内覆盖所有施工楼栋;销售物业单体建筑数量大于20栋楼的,应在3个月内覆盖所有施工楼栋应涵盖所有施工楼栋,检查数量不少于检查表(防水、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设备、内业资料)规定的检查点数;
3、整改完成情况100%复查。
4、检查阶段:地下四大块阶段、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实测实量阶段
检查要点检查点数不合格点部位合格率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
电箱下引出线混乱每一处。
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的。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
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的。
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的。
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的。
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的。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的。
线路过道无保护。
消防通道宽度应不小于4m,禁止在消防通道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费车道。
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
消防主管管径(内径)不应小于100mm。
室内消防栓间距不应大于50m、室外消防栓间距不应大于120m。
水压不满足消防要求。
塔吊已使用,但未取得准用证的。
高塔指挥不使用旗语或对讲机的。
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
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
无日常保养维修记录。
塔吊基础积水或周边无防护措施。
塔吊专用配电箱存在私拉乱接、箱体无门、无锁、无防护措施。
无验收牌、无防雷措施
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的。
每层卸料口无防护门,有防护门不使用的。
司机无证上岗作业的扣。
无联络信号的扣。
卸料台口搭设不符合要求的。
架体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的。
施工电梯基础积水
无验收牌、无防雷措施
无防坠锁或失灵、超过标定期限;无上限位装置或失灵。
悬挂机构前支架支撑在建筑物女儿墙上或挑檐边缘。
使用破损的配重块或采用其他替代物,配重块未固定。
吊篮内作业人员超过2人;未将安全带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作业人员未从地面进出吊篮或未作业时悬停在空中。
未设置安全带专用安全绳、未固定在建筑物可靠处、未设置安全锁、安全绳无磨损保护措施。
消防安全、防火、疏散通道不符合要求
消防器材不齐全或失效
生活区使用大功率电器
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无扫地杆,无排水措施。
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且未采取加固措施的。
立杆底部未设置底座或垫板,悬空的。
每一悬挑段钢管脚手架架体高度超过20m或超过20m无专项方案及计算的。
型钢悬挑梁未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
悬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
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少于2个(对)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U型钢筋拉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