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燃气管道巡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巡检工作,提高燃气管网管理水平,减少管网运营风险,确保安全稳定供气,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燃气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投产运行的各类高、中、低压燃气输配管网及调压箱、柜、站、阀门井、及三桩等(以下简称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管理。
第二章巡检的工作准备
第三条巡检人员应着工作装,携带巡检图、相关工具、检测仪、记录笔、巡检手册等。
第四条巡检人员应做好气体检测仪等巡检工具的保养,确保使用时状态良好,并严格依据仪器操作说明(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第五条巡检人员应熟知所巡辖区内燃气管线、调压箱、站(柜)、阀井、入户管及相邻“三沟”的位置、走向、规格、型号及运行情况。
第三章巡检范围及内容
第六条室外燃气设施巡检范围包括:
(一)庭院管网;
(二)中、高压燃气管道;
(三)调压箱、柜、站;
(四)阀门井;
(五) 阴极保护桩。
第七条巡检内容
(一)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构)筑物占压现象等。
(二)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等。
(三)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得有未办理会签手续的施工或因其它工程施工而造成管道损坏、管道悬空等现象。
(四)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施工不应动用机械铲、空气锤等机械设备或燃气管道附件、标志被移动、覆盖、丢失或损坏的现象。
(五)调压站(柜)供气压力是否符合供气要求,调压器及附属设施是否漏气。
(六)阀门井内阀门是否漏气,阀门井圈、盖、外壁是否完好。
(七)调压设施及附属设施是否完好,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八) 定期检测阴极保护桩是否符合要求。
第四章巡检方式
第八条采取巡视检查、泄漏检测等方式进行巡视、检查、检测,巡检周期将按季节变化适时调整。
第九条根据室外燃气设备设施实际运行状况,分为以下三类区域:
(一)一类是指对接口中压塑料管、调压箱根部管、所有的箱式调压器、站(柜)和阀门井以及发生过漏气现象的其它管道。
(二)二类是指供气区域内(含建筑红线外非车行道上)其它管材(含钢管和套接塑料管)、不同压力的管线、引入管。
(三)三类是指街道、田地上的环网中、高压干线(含钢管和套接塑料管)。
第十条巡视标准
对所有的管线及附属箱式调压器、阀门井、引入管每日巡视一次,调压站、柜每日巡视两次,检查是否有燃气泄漏、施工等异常情况,阴保桩每周巡检一次,检测阴极保护桩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检测标准
对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三类区域的供气设施安全净距3米内“三沟”井应固定检测周期。
第五章现场巡检要求
第十二条巡检人员要按照“巡检图”线位、点位按时、定点巡查,杜绝脱岗、漏巡等现象,保证巡检到位率达100%,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巡视以外观检查为主,泄漏检测采用仪器对地面钻孔处、信号管、管道附近的“三沟”等地下构筑物进行检测。
第十四条巡检人员应每天对所辖区域内的阀门井检查外观状态,并及时清理阀门井上的覆盖物以保持阀井空气畅通,便于维护管理。
第十五条巡检人员应检查调压箱、调压站、柜,要保持其外观干净、有警示用语、报警电话等标识。
第十六条巡检人员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