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西安市阎良区民政局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制定全区民政工作规章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老龄事业、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优抚安置、拥军优属、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与改革、社团民非管理、民族宗教管理、侨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全区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做好民政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以市民政局“三提一创”(工作标准要提升、工作质量要提高、工作效率要提速,争创全市第一)为目标,开展“三亮三评”(亮身份、亮岗位、亮职责,评选群众最满意民生实事、评选党员示范窗口、评选党员先锋岗)活动,共同发力,同频共振,努力打造“品质民政、阳光民政”,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加速民政事业发展步伐,争取2018年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织密织牢兜底脱贫保障网,构建社会救助体系大平台
2018年,社会救助工作要本着“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原则,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的安全网,实现动态管理下的“精准识别、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大程度上凸显“最后一道防线”的兜底职能。
(一)继续开展“十访两问”活动,不断完善救助工作机制。通过“十访两问”,彻底摸清民政工作底子,完善救助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方向;按照社会救助的类别和要求,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工作的基本职责和基本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及时和分层、分类的救助原则,层层夯实责任,对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的办事流程和申请、审核、审批环节进一步细化,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救助体系。
(二)充分运用“一关注三主动”工作方法,进一步落实各级社会求助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做到困难群众早发现,施救对象早救助,镇街村居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符合救助条件的一个不漏的得到即时救助,并确保各类救助资金按时发放到位。
(三)紧盯“六类”群体,筑牢“兜底”底线。要将以下六类群体列入到重点关注范围,镇街要有针对性措施,出现问题要妥善解决、即时上报:1、失能的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2、空巢老人、独居老人;3、失独家庭;4、家庭成员均丧失劳动能力;5、家庭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但家庭成员均属老弱病残,日常生活起居的生活照料无法长期保障;6、其他鳏寡孤独和残障的特殊家庭。
(四)根据项目查漏补缺,实现“两个衔接”。严格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和区扶贫办的检查项目,做好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确保困难群众应该享受的民政政策全部享受,没有漏项缺项。同时做好农村低保政策与“渐退帮扶”、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有效衔接,对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相关补充性政策要及时跟进,落实“渐退帮扶政策”,实现“应救尽救”,确保贫困户切身利益最大化。
(五)加大救助体系建设,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运行。争取并入更多的职能部门,变“群众跑路”为“信息跑腿”在更广的范围内施行,加强信息化流程再提升,由人工分拣上升到智能分拣,让“互联网+社会救助”的大救助保障体系建设得以实质性的推动,大力提升民政工作行政效能和信息化水平。
(六)加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建设。
完善阎良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基本办公设备配备到位,完善中心人员建设,使中心工作能顺利开展。完成阎良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信息平台建设,实现阎良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并与公安、国税、地税、工商、公积金、房管、人设等实现信息共享,从而准确掌握申请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信息,为实施各类社会救助提供可靠数据。
二、增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减灾救灾工作水平
(一)推进阎良区防灾减灾科普基地建设,提升“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水平, “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二)进一步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在面对灾害时的自救互救能力;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根据受灾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资金,确保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继续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完成农村低保、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房保险缴纳工作,提高农房保险的参保率,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综合抗灾能力。
(四)修订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防灾减灾应急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保障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