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罚款无规章制度
日常工作规范处罚方案一、通用规范(一)扣罚20元的轻微违纪行为1.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
2.请病、事、丧、婚、年、产假,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3.工作时间不穿工服、佩戴胸卡上岗,或工服不清洁;
4.工作时间穿拖鞋、凉鞋上岗;
5.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出现脱岗、串岗;
6.岗位责任区卫生不整洁,未按时清理垃圾、油污;
7.员工下班前必须检查水龙头是否关好,未关水龙头的当事人;
8.在饭庄工作区域吸烟;
9.因个人原因漏打指纹卡每次;10.员工食用客人剩下食物;11.下班后办公室未关闭电气设备。
(二)扣罚50元的重违纪行为1.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在30分钟以内;
2.在工作时间内未请假,擅自离岗外出;
3.在工作岗位上与客人发生争吵;
4.在餐厅内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
5.不服从领导安排,有抵触工作情节;
6.虚报个人考勤的当事人;
7.因个人原因遭顾客投诉;
8.偷吃、偷拿厨房食品原料的当事人;
9.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换班的当事人;10.住宿员工未向主管领导请假,夜不归宿;11.住宿员工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带企业外人员留宿宿舍。
(三)扣罚100元的严重违纪行为1.在工作岗位上与客人发生肢体冲突;
2.上班时间内饮酒;
3.捡到客人失落物品不上交,据为己有;
4.员工盗窃店内用具、餐具、设备及设备零部件;
5.故意浪费、损坏企业财物,不爱护公物、工具及设备等。注:损坏企业物品需原价赔偿。
(四)按法律法规处理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违规行为1.连续旷工3日;
2.偷盗企业财物价值100元以上;
3.因个人行为造成企业经济损失;
4.因个人行为造成企业安全事故;
5.违反国家及企业计划生育规定;
6.有违反国家法律行为,被行政、刑事拘留;
7.符合《北京烤肉宛紫竹饭庄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中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款项。
二、前厅规范1.服务员在上菜时因手指浸入菜中,造成客人退菜,责任人按菜价的60%赔偿;
2.餐厅服务员下班前必须严格检查电视、空调、冰箱、电脑、热水器等用电设备,确保关闭,发现漏关电器现象,当事人第一次敬
告,从第二次开始扣罚,每次扣罚10元,因为关闭电器设备引起火灾,照价赔偿;
3.服务员在前厅工作区域内打闹、大声喧哗、用手机播放音乐、接打私人电话5分钟以上,扣罚20元;
4.服务员使用禁语,每次扣罚20元;
5.服务员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化妆,每次扣罚20元;
6.客人落座5分钟内没有服务员接待的,当事人扣罚20元;
7.每月30日盘点以后,前厅餐具破损率超过5%,由前厅全体员工均摊按进价赔偿。
三、后厨规范1.下班时,各岗位做好原料的存贮,如因存贮不善造成菜品变质、变味、按价赔偿;
2.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请清洁、卫生,违反此规定扣罚20元;
3.厨师责任心不强,造成汤锅水烧干,菜肴炖枯,蒸笼食品蒸过了、菜品蒸烂了、米饭煮糊了、原料贮存不当造成厨房成本增大,员工按原材料成本和损毁器皿进价赔偿;
4.后厨人员下班前必须严格检查各个用火点,保证油、气、电、水、火各个部位关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