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 1 -
第二章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 - 2 -
第三章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 3 -
第四章城乡协调发展与空间管制规划 - 4 -
第五章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 4 -
第六章镇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6 -
第七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 - 7 -
第八章镇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8 -
第九章镇域防灾减灾规划 - 9 -
第十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 11 -
第十一章镇区空间管制规划 - 11 -
第十二章镇区用地布局结构 - 12 -
第十三章镇区土地使用规划 - 12 -
第十四章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 13 -
第十五章镇区绿化与景观规划 - 14 -
第十六章镇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 14 -
第十七章镇区环境保护和环卫设施规划 - 16 -
第十八章镇区综合防灾规划 - 17 -
第十九章近期建设规划 - 18 -
第二十章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 18 -
第二十一章附则 - 19 -
附表一:白沙镇镇村等级规模结构表 - 20 -
附表二: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 - 20 -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背景
为应对海西战略的发展形势,抓住福建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重大机遇,发挥小城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就业和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白沙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加速城镇化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镇规划标准》、《福建省综合改革试点镇规划导则(试行)》等有关法规和规范,结合白沙镇的实际情况,编制《白沙镇总体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008);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建设部《村镇规划标准》(GB50108-2007);
(4)福建省综合改革试点镇规划导则(试行);
(5)《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6)闽侯县城镇体系规划;
(7)福建省、福州市和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8)国家、省有关城市规划标准规范。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
(1)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白沙镇的自然条件、历史文化条件和社会经济实际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2)在区域规划指导基础上,分析白沙镇的地位与作用,培育和完善城镇功能,保持其本身发展和特色的前提下,共同建设区域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通过土地与资金的统筹配置以提高经济效益。
(3)立足现状,认真分析现状建设发展条件,着眼未来,从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出发进行城市规划,使规划具有现实可行性,正确控制、引导城镇建设。
(4)坚持以人为本,使城镇功能结构和规划布局有利于提高居民生存空间质量,有利于创造富有活力的社区生活,合理分布人口,节约土地资源,最大限度降低开发与保护资源之间的冲突。
(5)以现代城市规划理论为指导,借鉴相似城镇的有益经验和规划手法,使之与白沙镇的自然、历史条件相结合,充分利用地方特色,使规划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第4条规划原则
(1)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
从白沙镇与闽侯县和周边城镇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角度,协调白沙镇与闽侯县及周边城镇的资源利用、产业分工,基础设施规划和生态环境整治规划,协调镇区与各村及各村之间的产业分工与合作、资源利用与空间布局,实现白沙地区社会经济的整合发展。
(2)可持续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相协调原则
大力加强生态建设,全面提高环境质量,涵养镇区生态,造福城乡人民。统筹生态涵养与生态经济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资源节约型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使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
(3)旅游文化开发与保护协同原则
既要加强保护,同时也要适应市场以展规律,开发资源的旅游价值。
(4)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城市发展的速度和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近期建设以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节点及重点项目开发开发为突破口,对旧区进行整治和新区开发;远期确定控制区域,分期分段逐步实施。
第5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1-2015年
远期:2016-2030年
第6条规划范围
(1)白沙镇域范围
即白沙镇人民政府行政的区域(用地面积面积176平方公里,含21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委会)。重点在空间上落实白沙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完善镇村空间布局结构,以及市政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共享共建,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2)镇区范围
即白沙镇镇区区域()。规划根据城镇性质、规模,完善城镇功能,优化镇区空间布局,突出制造业主导型城镇特色。
第7条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有下划线的部分表示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