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Q/WMHB XZ 01004-08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经济活动中与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签订的涉及采购、投资、借款、担保、保险、销售、建设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和劳务等各类合同。
3 职责
公司规划管理部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草拟合同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计划和合同法律条款审核,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组织处理重大合同纠纷;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合同有关业务条款审核;行政部负责合同编号盖章及合同档案管理。
公司是签订合同的主体,职能部门均不得以部门名义签订合同。
除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外,总裁、副总裁、部门及下属子公司总经理必须持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审批和签订合同。
4 合同签订
,或经公司认定需签订合同的,都应签订合同。
合同经办部门应建立客户资信档案,包括:客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工程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工程业务许可证书和资质证书;履约能力证明等。
经办部门人员在订立合同前,必须对合同对方上述资信材料调查的基础上,负责起草合同文本。
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注意事项有:当事人名称、住所(应以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为准);标的(应注意审查产权的完整性);数量(应写明数量,注意所用计量单位);质量(应有明确的验收标准、期限、质量保证期);价款或者报酬(一般注明人民币,涉外合同明确外汇牌价时点);履行期限、履约地点和履行方式(应尽量便利于我方);违约责任(应写明违约金额或计算方法);解决争议方式(原则上由我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正本份数,合同有效期限、签订地点和日期,并须有双方签名及盖章;合同文本超过两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合同正本原件合同签订单位财务部门及股份公司档案室各留存一份。
5 合同审核及审批
、项目部需签订合同,作为经办部门,《合同签订审批单》经股份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规划管理部审核后报总裁室和有权人审核审批。股份公司各部门需签订合同,作为经办部门,《合同签订审批单》经规划管理部审核后报总裁室和有权人审核审批。
合同签署对方资料必须在合同报审时一并提供,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红章)的复印件。
审核人就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合法性、可行性及我方权益保证情况进行审查,如有修改意见退回经办部门修改,重新审核,最后由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审批意见并签署合同,审批原件由股份公司档案室存档。
6 合同签章与履行
公司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由公司行政部专人管理;凭《合同签订审批单》进行·合同编号并盖章。印章管理人员应核对《合同签订审批单》上有无审核审批人签字,合同文本是否已按审批意见进行修改,核对无误后盖章。合同原则上应先由对方盖章后我方再盖章。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经办部门应对合同执行全过程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账,指定专人管理,根据执行情况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