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唱团规章制度
文化馆业余合唱团规章制度一、业余合唱团的性质、宗旨文化馆业余合唱团在文化馆领导下开展活动,是全区歌唱爱好者自愿组成的业余群众合唱团体。是唯一的区级业余合唱组织。宗旨是按照业余、自愿、团结、友爱、健康、向上的原则。在自娱自乐的同时,有领导、有计划地提高整体声乐水平,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的演出及文化活动。
二、业余合唱团的组织1、团的领导成员的产生,由团部在广泛征求队员意见的基础上,团部讨论通过,报请区文化馆商定后,向全团公布到职。合唱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的领导成员要树立公仆意识,根据合唱团的性质、特点开展工作。处处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2、四个声部的声部长,由团部提名,经团员同意,公布任职。
3、团员:团员要树立爱团思想,维护团的声誉。团员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活动,努力学****提高自身的声乐素质吸收团员的条件是:全区歌唱爱好者,思想进步,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声乐水平,年龄男65岁以下,女55岁以下(特殊情况年龄可放宽)新团员入团要如实填写入团申请表,经测试,团部审查批准后为正式团员。本团编制为80人。其他的区县具有音乐专长者也可个别吸收入团。参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或与之有关者不得加入本团。
三、合唱团的规定和纪律1、每周按规定到区文化馆集中活动。活动时间为每天早6:30至8:00。周三上午8:00至10:00,为集中辅导培训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遵守上课、演出的规定。上课时要尊重指挥,认真学****有演出任务时,无论走台、彩排或演出,均要积极参加,并按要求着装。
3、遵守考勤制度。长期不参加活动,又不请假累计超过3次者,视为自动退团,经团部批准除名。连续请假两个月的不得参加演出,连续请假半年的视其具体情况酌定。
4、团内的服装、设备、经费等要有专人保管,开支要经团部研究批准后支出。
5、团员在参加本团上课、排练、演出期间及往返途中,如因自身原因发生疾病或其他意外情况,本团不承担连带责任。
6、为加强团的管理工作,保证合唱团的学****和演出任务,本团团员参加其他合唱团,必需以本团活动为主,服从本团安排。其他组织的艺术团、合唱团、模特队等的人员可参加本团,但必须以本团活动为主,如有冲突,必须服从本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