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二章税收法律制度
一、税收
1、税收存在的根据
形式特征
2、税收特征
本质特征
二、税法的调整对象
1、税法的调整对象
2、税法的概念
3、税收法律关系 1)主体 2)客体 3)内容(权利、义务)
4、税法的主要内容:5页
三、税法的分类
四、税法的作用
五、税法的制定----立法权的划分、税法改革的原则
六、税法的执行----执法权的划分
七、司法权:税务复议、行政诉讼
八、税法的构成要素(现在简单理解,在税种中具体理解)
一、税收
强制性
无偿性
固定性
1、税收的形式特征
收入性
税收的本质特征
现在从法律上界定:
抽象而言税收关系:是债务关系,是公法之债
具体而言分为两部分: 税收实体:债务关系
税收程序:权力关系
具体表现为:
1)是法定之债
2)具有高度的公益性
3)以公权力直接保障其实现
4)是货币之债
5)单务之债
过去一直强调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分配而形成的特殊的分配关系。
1、税收的根据
居民独立财产的存在内因
税收存在的根据
国家的存在外因
居民独立财产的存在
国家的存在
国家的存在需要数额巨大的资金
政府没有巨大的经费就不能维持,凡是享受保护的人都应该从他的产业中支出他的一份来维持政府。
二、税法的调整对象
国家与纳税人之间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
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及涉外纳税人之间
税务管理关系
税款征收关系
税务检查关系
税收分配关系
税收征收管理关系
税收征纳关系
2、税法定义
国家
征纳关系
纳税人
利益分配关系
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
税收法律关系
权利义务关系
主体
客体
内容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
之间在征纳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征纳关系
形式上
实质上
3、税收法律关系
主体
客体
内容
义务主体
权利主体
国税局
地税局
征税对象
权利、义务
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
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义务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所得税客体
所得税客体
所得税客体
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
税务机关的权利:
税务机关的义务
税收执法的相对独立权
税务管理权
税务监控权
税收征收权
税务检查权
税务处罚权
行使税务管理权维护国家利益
维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正确执法的义务
行政复议义务
纠正错误和依法赔偿的义务
应诉的义务
纳税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义务人的权利
纳税义务人的义务
延期申报申报权
延期缴纳税权
多纳税款申请退还权
申请依法减免权权
申请复议和诉讼权
委托税务代理权权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义务
接受帐簿、凭证管理的义务
纳税申报的义务
按时纳税的义务
配合税务部门检查的义务
提供税务信息的义务
对违法行为的检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