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白北关初中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2.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3.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校工会委员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学校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校工会委员(校工会主席、女职委员、经费委员等);4.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一至两次。
二、工会委员工作制度1.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先委员间讨论,再与校委员会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委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2.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学校同意后,按规定实施;
3.经审委员应当做好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应针对学校的工作特点,做好活跃教职工文体生活的工作;
4.女职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5.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三、工会工作制度1.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2.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3.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