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客车买卖合同
客车买卖合同签订时间:20**年8月日签订地点:合肥市交车地点:福建龙岩交车方式:/订单号:/一、车辆型号、数量、价款及交车时间二、客车配置按卖方出示的标准配置执行(版本号:20**年7月第二版);在标准配置的基础上,买方的改选装要求:详见所附清单。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于合同签订当日向卖方预付购车款拾贰万元整(¥120**0.00),剩余购车款:提车时一次性付清。
四、质量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标准。
五、质量服务条款按卖方向买方交付的《使用说明书》、《新龙客车质量保修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别提示条款买方取得车辆及有关单证后,须:
1、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卖方特约维修单位进行新车报道、强制保养。
2、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操作、保养;
3、在保质期限或质保里程内,车辆出现质保事宜时应及时到卖方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4、未经卖方许可,不得对车辆配置进行形式的增减、改拆等处理。
七、违约责任1、卖方逾期交车的,每逾期一日,向买方支付逾期所交车辆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购车款的,每逾期一日,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且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购车款;
3、买方未按合同约定预付购车款的,卖方有权顺延交车时间,买方仍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卖方逾期交车或买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违约方除按照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实际损失超过本约定的,违约方据实赔偿;
5、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车辆损坏、交通事故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买方自行承担责任;
6、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如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文本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篇二: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