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徽省人口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安徽省人口基金会
2009年2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会计核算 3
第三章 资产管理 7
第四章 票据管理 10
第五章 财务报销 11
第六章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12
第七章 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14
第八章 附则 15
安徽省人口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基金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安徽省人口基金会章程》等规定,结合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根据理事会决议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安徽省人口基金会由办公室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由基金会秘书长具体负责,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两名(主办会计、出纳各一名)。
基金会要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基金使用上做到科学、合理、公开、公正。
依法规范基金会管理行为,确保基金来源和使用的合法性。
(一)本会受赠的财产应为捐赠者自愿和无偿的,符合本会章程规定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本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积极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捐赠的资金应存放在合法的金融机构中实现利息增值,或者采取其他合法的方式扩大增值。
(三)基金会应当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受赠的资产必须依照捐赠者的意愿并符合本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事业发展宗旨合法、合理安排使用。捐赠协议明确约定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严禁违背捐赠者意愿或事业发展宗旨将资金挪作它用。
(四)本会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事业的资金和物资是无偿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受赠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进行有偿活动。
(五)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本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本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财政另行安排的除外)。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人员要加强责任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应的财务制度规定开设账户、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日常会计核算,以及妥善管理会计档案。接受捐赠后应向捐赠者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并根据捐赠的款物类别进行财务处理。资金使用或物资发放应严格按照预算审批手续执行。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年度财务审计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并将结果定期向理事会报告,使基金会工作合法、顺利开展。
建立资金预算审批制度
每年年初由各部门提出当年支出预算,经秘书长召集相关部门讨论制订开支计划,交理事会讨论形成决议后,由秘书长按支出预算执行。预算批准后严禁超支,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超支的,需追加预算,按原预算审批程序报批。
基金会不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或抵押业务。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为保证捐赠人的权利,安徽省人口基金会有权对转赠、转发给被捐赠人的资金、物资进行检查监督,在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捐赠人的意愿,损害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事业的利益或有其他的营私舞弊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有权追回捐赠资金、物资,并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处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基金会实行民主管理,增强基金筹集和使用的透明度,建立严格的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自觉接受社会、上级有关部门和基金会监事的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开支审批程序。定期向理事会提交财务状况分析,每年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通报财务工作执行情况。
会计核算
一、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二、会计年度为每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采用借贷记账法。
三、会计核算遵行以下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
(二)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如捐赠人、理事会)等的需要。
(三)会计政策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
(五)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信息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八)在会计核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