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授课提纲
第一节概论
一、特种设备定义(八种):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结构型式
(1)锅炉
立式锅炉卧式锅炉
(2)压力容器
(3)压力管道
(4)电梯
(5)起重机械
(6)客运索道
(7)大型游乐设施
二、为什么要实行安全监察?
1、特点:一是温度;二是压力;三是介质。对于机电类特种设备还有一个运动的特点。
2、事故的教训:1955年4月,天津国棉一厂锅炉爆炸,造成8人死亡,69人受伤,全厂停产280小时,引起国务院重视。1955年劳动部成立锅炉安全检查总局。
1979年,全国发生三起特大恶性事故,恢复锅炉安全监察局。
3、国际惯例。
4、安全监察史
1982年2月国务院颁发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2003年3月31日国务院颁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修改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三、如何实行安全监察?
1、市场准入制度
2、法定检验制度
3、安全监察制度
四、市场准入制度
特种设备的行政许可项目:
①设计许可;②制造许可;③安装改造维修许可;④气瓶充装许可;⑤使用登记;⑥检验检测机构核准;⑦检验检测人员考核;⑧作业人员考核。在节能方面,采取设计文件鉴定,制造、安装和使用的能效要求。
第二节设计单位的监督管理
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采用设计文件鉴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采用设计单位资格许可制度;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负责。
1、设计文件鉴定制度
①条例第12条锅炉、压力容器中的气瓶(以下简称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②鉴定标记:
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专用章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总局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中心
鉴定报告书编号:
单位负责人:日期:
注:长70宽45,字体由上往下依次为小3、小4、小4、小4号
2、设计许可制度
(1)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11条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2)必备条件
(3)类别与级别
压力容器:四个类别、10个级别
A1-4、C1-3、D1-2、SAD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