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经济法教学大纲
第一章民法(8课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民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通过学习,要求学生深刻认识民法的性质、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权利、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基本内容。
教学重点:
民法的概念和本质、民法的基本原则、自然人和法人、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权利。
教学内容
一、民法的概念和本质
1、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民法的本质(性质)
3、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主体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公民(自然人)
4、法人
5、合伙(第三民事主体)
三、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和形式
3、无效的民事行为
4、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5、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四、民事代理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2、代理的种类
3、代理权的行使
4、代理权的消灭
5、表见代理
五、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本质
2、物权
3、债权
六、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2、民事责任的形式
3、合同责任
4、侵权民事责任
5、缔约过失责任
七、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概念和意义
2、诉讼时效的种类和期间
3、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中断和延长
第二章合同法(6课时)
教学目的要求:
要求学生了解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履行既是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体现,又是实现合同的重要手段。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教学重点: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
教学内容:
一、合同法概述
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的订立
1、合同的形式
2、合同的内容与主要条款
3、合同订立的方式——要约和承诺
三、合同的效力
1、有效合同的概念和有效要件
2、无效合同的概念和适用情形
3、效力待定合同概念和适用情形
4、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概念和适用情形
5、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四、合同的履行
1、合同的履行原则
2、合同履行中的具体规则
3、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五、合同的担保
掌握合同担保的五种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的含义。
六、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严格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特殊过错责任原则。
2、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定金制裁、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方式。
4、违约责任的免除。三种情况:其一,非违约方免于追究;其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责事由出现;其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第三章担保法(3课时)
教学目的要求:
要求学生了解担保的五种方式,掌握每一种担保方式的基本内容。熟练运用法律对这五种担保方式的规定解决实践遇到中的具体问题。
教学重点:
保证;抵押;质押;定金。
教学内容:
一、担保法概述
1、担保的概念与特征
2、无效担保及法律后果
二、担保的主要形式
1、保证
2、抵押
3、质押
4、留置
5、定金
第四章企业法(3课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要求学生通过企业法的学习,有助于把握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法制的实质,了解企业法的基本理论问题,把握企业法的各种具体制度及其内在的市场经济暨法制精神。
教学重点:
合伙企业的设立、财产;合伙企业的内、外部关系;入伙和退伙;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体制;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
教学内容:
一、企业法概述
二、合伙企业法
1、企业的概念及种类
2、合伙企业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3、合伙企业的协议
4、合伙企业的财产
5、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6、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7、入伙和退伙
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2课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三种主要形式。外商投资企业均属中国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管理和监督。
教学重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
教学内容: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2、合营企业的资本构成
3、合营企业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