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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现金管理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现金管理制度提要:现金预支单”经由各管理处物业经理批准后上报物业公司总部,总部将根据各项付款申请的款项性质,由总部各相关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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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现金管理制度
、各管理处必须按照规定收付现金。
、现金的使用范围:
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
个人劳动报酬,包括劳务费、稿费、讲课费等。
各种社会保险费、福利费。
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预收押金的退付。
结算起点(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它支出。
、现金管理规定:
不准白条抵库或白条抵帐。
不准保留帐外***。
不准从收入款中座支现金。
单位之间、部门之间不准互借现金。
不准假造用途或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
不准利用帐户代其他单位或私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不准把管理处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户。
收入的现金必须当日(最晚于次日)送交银行。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批准的限额。
现金必须当日清查盘点,月末编制”现金盘点表”。
、现金预支规定:
现金预支,必须填写”现金预支单”,写明借款的部门、借款人、借款日期、用途、预计归还日期。
”现金预支单”经由各管理处物业经理批准后上报物业公司总部,总部将根据各项付款申请的款项性质,由总部各相关经理审批,再由总部财务经理审批后上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出。
由物业公司出纳将款项预支给借款人,双方必须当面点清款项并签字。
借款人的借款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按期归还,不得挪用。
预支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日(差旅费除外),由出纳员负责督促归还。
现金的预支必须为紧急采购支出或公司安排的员工出差、培训学****等支出,其余开支一律不予借款。
”现金预支单”在借款人归还借款后作为报销的附件,不得撕毁或退还给借款人。
借款人在上次借款尚未归还时,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再次予以预支。
济南市项目可申请3000元备用金,外地项目可申请5000元用金,以便各管理处运营使用。该笔款项应设专人保管。
、现金报销规定:
现金报销,必须由申请报销人填写”支出凭单”,金额必须与所附原始凭证相符。若所附原始凭证较多(如市内交通费)还必须填写”报销明细表”,
写明具体的时间、地点、事由及详情、金额、附件单据张数,以供财务人员审核。
报销人将填写完整的”支出凭单”、”报销明细表”报管理处物业经理审核。
报销人将经物业经理审批后的”支出凭单”、”报销明细表”报总部各相关经理后报总部财务经理审核。
财务经理审批”支出凭单”并签字后交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