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集体化”语境下农村整党考察(1952—1954)
[摘要] 革命胜利推动了国家政治、经济的整体变化,为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发展带来了广阔的空间。但党的领导力和控制力则在新时期受到了挑战,农村整党就是党应对这一考验的重要举措。农村整党过程中体现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以及排斥富农党员、树立榜样、组织内清理整顿等做法,都鲜明地指示出中共建立一个新社会的理想和要求。
[关键词] 集体化道路;农村整党;富农党员
建国初期,随着国民经济逐渐恢复,国家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在农村,将农民的个体经济改造为互助合作的集体经济,是建国初期党领导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它的实现离不开党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组织重组的领导,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通过1952~1954年的整党,将自身组织的建设与农村社会经济的改组紧紧地捆绑在一起,鲜明指示出中共建立一个新社会的理想和要求。
一、集体主义:思想教育的价值符号
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准则,是伴随着无产阶级的解放运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而提出的。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共就继承了马恩列斯关于集体主义的思想,将集体主义作为党的政治原则、组织原则和行动原则。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随着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集体主义不仅是党的组织、政治要求,也成为共产党员道德的基本准则和价值取向。在改造农村社会和推行农村互助合作的集体化大生产过程中,对集体主义的认同自然成为农村基层党员教育的内在要求。
建国初期随着农村经济恢复和发展,摆在农民面前有两条不同的道路:一条是小生产农民自发的资本主义趋势,这条道路是农民们所熟悉的;另一条道路是在党的领导下,将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合作互助,有步骤地引导农业经济走向集体化。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说过:“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方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参考文献:
[1]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31页。
但这条道路是农民们所不熟悉的。由于不了解发展互助合作对发展和扩大农业生产的重要意义,广大农村党员对党的农村政策曾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一部分农村党员认为:“生产发展了,农民生产的困难已经克服,农民可以单干了,互助可以不要领导。”一些党员干部在宣传中说:“自愿联组,三马也行,两马也行,单干也行,雇人也行。”[2] 张士英:《农村党的组织对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应当注意一些什么问题?》,《人民日报》1952年4月12日,第3版。
从而使农村经济的发展走上与党的愿望相背离的道路。
与建国初期土地改革运动比较,农业互助合作的集体化道路的建立更为复杂。它不仅要改变土地所有权,而且是生产制度上的变革。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1952冬开始了农村的全面整党。整党的第一步就是对广大农村党员进行思想教育,《人民日报》曾明确指出,“在整党工作干部的领导思想上,必须明确认识整党是全体党员自我思想改造运动”[3] 《中共黑龙江省委总结农村整党试验工作》,《人民日报》1953年1月12日,第3版。
。其思想改造的重点是对农村党员进行阶级教育,即进行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并结合党的农村政策,树立党员走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