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木工工程承包合同书
木工工程承包合同甲方:长沙市全家园实业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优质、高速、低耗、安全建好全家园综合楼工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该工程木工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及质量标准1、木工应承包施工内容:按图施工(包括局部小量变更返工),轴线、标高、梁、柱、板、屋顶构架、天沟以及层顶四周构架等所有模板的制安、拆除;支撑(内架)安装、拆除等(西、北向门楼与屋顶四个亭子除外)。A、开工前自身所应做的准备工作(清理现场工地)。B、包括施工现场的材料二次转运,材料的装、卸车。内架钢管、扣件的拆除、堆放就位、租借、归还。C、由于施工时木作工程造成返工是返工内容(走模时砼的凿除)。D、木制材料的所有清场工作,按指定地点或方式落实。E、门窗过梁、窗台、压顶等所有小型现浇或预制构件、模板的制作、拆除,本工程范围内的零星模板制安、拆除,木抹子、直条子、筛子等木制工具。F、化粪池梁、板、模板的制安、拆除。G、责任不明确时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无条件地落实相关施工内容。H、申报自身所需材料、设备计划。I、木工工种范围内所用铁丝、钉子、马钉都由自己负责。
2、工地内原则上无计时工,如特殊情况(图纸变更造成的返工和工程量的增加,以及外调等)须签证,计时工按30元/个予以结算。
3、4、5、工程质量:省优良工程。工期:自20**年11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结算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形式,按实际承包范围内的建筑面积以元/平方米予以结算。
6、付款方式:视工程形象进度付已完成工程量工资的70%,主体竣工验收后付85%,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95%,留5%作为质保金,六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全部退还乙方。
二、甲方责任1、2、3、4、开工前:甲方应将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具备齐全交付乙方,并做好技术交底。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现场施工及处理现场事务。甲方保证施工中各种材料的供应。如特殊原因造成停工,工期延期后推。
三、甲方要求及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认真熟悉图纸,按甲方要求及图纸施工,确保轴线、标高无误,保证模板的牢固度和密封性。如浇灌砼时出现漏浆、浇灌砼后出现走模时,每次乙方应接受200—1000元不等的罚款,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无条件返工。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爱惜甲方木制成品和半成品以及内架钢管、扣件,如发现认为浪费、破坏、深埋、遗弃,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1000元人民币。
3、在施工期间,甲方安排乙方施工内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而影响其它工种的施工,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1000元人民币乙方必须做到材料设备堆放有序,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现本工种所需用材及设备堆放无序而造成不良后果,除马上整改后,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1000元人民币。
5、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施工员和主体班组长的指挥,施工中做到不懂就问,不能凭自己的主观意识盲目施工,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则由乙方负责,并每次罚款200—1000元人民币。
6、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另发生打架、斗殴、偷、摸、扒、
窃等类似事件,除追究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