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六章关税法
本章平均在6分左右,刚刚入世,政策变化较大,所以本章将是今年考试的一个重要出题点。单、多选、判断、计算都可出题,与流转税相结合出题可能性较大。
重点部分是关税的相关概念、应纳税额的计算、完税价格的确定和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由于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所以在征收管理方面有不同于其他税收的地方,考生应注意这些差别。 难点部分是完税价格的确定。海关除负责征收关税外,还要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所以考生还应注意三税一并出题。
首先明确两个问题
第一、关税法律规范:
海关法(法律);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和进口税办法(基本法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章)。
第二、关境与国境的关系:
国境关境
国境> 关境(如我国香港、澳门)
国境< 关境(如欧洲联盟)
一、征税对象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准许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
物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入国境的个人物品。
二、纳税义务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具体界定:
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进口或出口货物的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
2、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
(1)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
(2)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
(3)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
(4)对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三、进出口税则和税率
(一)进出口税则
进出口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通常还包括实施细则的法令、使用税则的有关说明和附录等。
我国现行税则包括的内容P473
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和税则归类P473-478
(二)税率
1、进口关税税率
①税率设置:,税则设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四栏税率。
A、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B、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收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
C、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D、普通税率:适用原产于上述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②目前,我为12%。
③计征办法:基本上是从价税。
从1997年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