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六章关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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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征税对象及纳税人(了解)
一、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允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二、纳税人:关税纳税人为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第二节进出口税则(了解)
一、进出口税则概况
二、税则商品分类目录
三、税则归类
四、税率及运用
第三节原产地规定(了解)
一、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二、实质性加工标准
第四节关税完税价格(掌握)
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
实付或应付价格调整规定如下:
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下列费用或者价值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者应付价格中,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①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购货佣金”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经纪费”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②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③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④可以按照适当比例分摊的,由买方直接或间接免费提供或以低于成本价方式销售给卖方或有关方的货物或服务的价值;
⑤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⑥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不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者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格:
①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②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
③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
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一)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
(二)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货物
(三)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
(四)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
(五)暂时进境货物
(六)租赁方式进口货物
(七)留购的进口货样等
(八)矛以补税的减免货物
(九)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
【例题】2000年考题
1997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 1999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 )。
答案:C
三、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四、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
、空、海运方式进口货物:运费和保险费的实际支出费用计算。无法确定的保险费可按照“货价加运费”的3‰估算。
:
邮运进口货物,以邮费作为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按货价的1%计算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第五节应纳税额计算(掌握)
四种计税方法——掌握从价计税
【例题】2002年考题分析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某外贸公司,2001年10月发生以下经营业务:
(1)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