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绩效考核新闻稿
新闻记者薪酬考核办法总体思路第一条记者全员实行“底薪+绩效”的计酬办法。
第二条底薪为800元/人/月(个人当月完成8条采采稿任务),绩效部分实行数量、质量双重考核。
第三条绩效工资的数量以计件方式考核,以8条为基数,每超完一条,奖励50元,以此类推。当月采稿任务低于8条,每缺一条从底薪中扣发100元。质量参考字、词、句、段、标点、视频质量、时长、报道深度等若干要素进行考评。
第四条记者的绩效考核坚持体现多劳多得,优稿优酬、优质优酬的原则。鼓励自主选题,鼓励采写深度报道、舆论监督类报道、现场(联线)报道、调查式报道;鼓励同题材多角度制作报道。
第五条新闻记者兼撰稿与摄像于一职。一般事件单独采访,若遇重大任务(题材)或其他特殊情况,须报新闻部主任同意、并经总编室主任批准后,方可两个人外出执行采访任务。
第六条记者的采稿任务参照媒资库(稿件库)记载,新闻部主任要建立台账,逐日登记。记者要及时、主动核对个人工作量。
第七条统计稿件数量时对稿不对人。逢全市性会议或活动,市主要领导的调研活动,重大题材的报道需2名以上记者采访、以综合报道出现的稿件,按每人一条核定任务量;其它非全市性活动而又需多人合作采制的稿件,经总编室主任同意,可按一人一条核定;否则按人数均分。
第八条承担上级指派的指令性任务时:同题材新闻,以天为单位折算任务量,一天核定为一条新闻;不同题材或不同对象,按实际所采新闻量为准。执行非新闻类的拍摄任务时,占时一天,核定为一条新闻。以此为标准进行数量增减。质量考核细则第九条新闻稿主题明确,内容丰富,语言通顺,标题准确新颖,且采访难度一般;同期声运用得当,镜头无偏色,画面清晰,构图合理,镜头语言表达到位,视为标准新闻,不奖不扣。
第十条在标准新闻基础上,所撰写稿件包括文笔不流畅、语句不通顺、逻辑不条理、叙事不清晰、标点不正确等在内,出现3处以下错误,扣责任编辑及记者各5元;出现4——6处错误,扣责任编辑及记者各10元;出现6处以上错误,扣责任编辑及记者各15元;修改篇幅超过新闻稿件一半的,扣责任编辑及记者各25元。
第十一条稿件无需主管领导修改或修改率低,新闻串词流畅优美,能较好地保证新闻整体效果,每期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