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消防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为明确甲、乙双方经济责任及职责,权力及义务,确保施工安装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及内容:
地上部分:消防系统。
地下部分:防火分区范围内消防系统。
具体工作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广播、消防电话系统配管、穿线、设备、安装、调试;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设备及管道安装、调试(含柴油发电机房水喷雾灭火系统安装);
3、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设备及安装及调试。
四、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
五、工程质量
按消防部门审批的施工图设计要求,规范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全部安装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六、工程工期
由于本工程规模较大,各项目开竣工时间不一致。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的进场时间及完工时间组织施工。全力配合总包单位,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保证甲方的开业及交房时间。各项目开、竣工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七、工程造价
按施工图一次性包干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本造价已包含设备、材料、人工费用调整的因素。
若因甲方要求增加或设计变更要求增加工作内容,按实结算,取费标准:一类工程,二级II档,未计价材料价在乙方施工预算中有涉及的按施工预算价,没有涉及的按双方协商认可的市场价。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
1、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
2、工程竣工后,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或结算总价)的95%;
3、预留结算总价的5%为质保金,一年保修期满后的15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付清。
九、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
(1)甲方指派为现场甲方代表。
(2)甲方负责在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三套,甲方通知设计院向乙方作技术交底,并进行图纸会审。
(3)遵守本合同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付款。
(4)向乙方提供施工库房、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5)协调乙方与总承包单位及其它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6)对乙方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进场设备、材料进行抽检,发现有不合格产品有权勒令乙方退场。
2、乙方
(1)乙方指派为工程负责人,指派为项目经理。
(2)乙方按设计图及经甲方同意后的优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