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后勤管理中心工作制度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后勤总务工作,对所属班级组人员,按职责要求,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经常对其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负责全院房产、家俱等固定资产的管理,按时清点登记,及时维修改造、做到账物相符。
3、保证全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质量,搞好标准化管理,保证常年运转正常。
4、负责全院被服(包括洗涤、消毒、缝纫、修补等)的供应管理工作。
5、负责后勤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及修旧利废和报废处理更新的工作。
6、负责污水、污物的处理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7、负责全院的环境、生活供给与服务管理。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凡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院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2、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3、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申请(需图纸要带图纸),说明原因,经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定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4、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部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账,加盖固定资产章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5、全院固定资产,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6、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7、各科室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与主管部门汇报,院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8、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物资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若有账物不符现象,按规定扣发科室奖金。
9、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三、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任何人不能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2、加强计划管理,通过会计核算及时正确地反映计划执行情况。每月报计划,由领导批准,方可采购,防止积压。
3、一切物资入库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入库前,必须检验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方可入库。入库的物资设备、说明书资料不齐全或质量、数量、规格不符时,不得入库,由采购人员负责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
4、仓库管理要做到三清、两齐、四号定位和九不,即①三清:规格清、材质清、数量清;②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③四号定位:按物类或设备的库号、架号、格号、位号存放;④九不: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质、不坏、不漏、不爆。
5、定期编制仓库与设备物资库存情况报表,月、季报仓库的账、卡。一切报表应符合规定,账物相符,并按国家规定的产品目录、顺序排列好台账。报表要准确,并与财务相符。
6、物资发放须按计划执行,并且有一定批准手续,不符合手续的不得发放,并保存好原始凭证。
7、各科室使用的一切物资要有专人领取和专人管理,严格物资领用制度,物资出入要有一定手续,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