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租车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的现代途胜越野车甲方临时租用事宜(车号: ),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费用
1、油费:(油价按加油站当日挂牌价计)。
2、台班费:甲方兰州或出差使用时按220元/天计算。当天使用不够6小时按半天计算台班费。
3、过路费、停车费、司机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4、费用结算:使用里程数和过路费、停车费由甲方使用人员每次使用结束后在结算单上签字认可。乙方凭结算单在第二次使用时结清上次使用费(提供税务发票),依此类推。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在出车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使用时间,并确保车辆在安全可行驶的路段行驶,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②甲方不允许乙方随意更换驾驶员,如因此造成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2、乙方责任
①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安全出车,确保不耽误甲方的工作。
②乙方保证提供证件齐全的车辆,提供优质服务,应保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型号。
③乙方应在出车前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
④租车期间发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得无故中途撤回所出租车辆。
⑤乙方车辆应具备第三者保险,若乙方驾驶车辆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和车辆故障及交通违章,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保险凭据复印件)。
⑥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出车时,应当提供和乙方车辆型号相当的车辆作为备用车,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此协议结算。
三、其它
1、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签协议之日起,自行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
签约日期:二〇一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