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质检员和安检员工作职责
质检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指示精神,将指示精神按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及项目所属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落实到日常管理和施工过程中。
(二)对所辖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和(主要责任范围)安全生产情况从开工到竣工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管,监督施工队伍严格按图施工、按章操作,对所辖项目每天不少于3次的质量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下发各类执法文书,并根据各项目实际搞好动态管理,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质量或安全不予通过的,按质量安全不合格处理,不得在项目相关资料上签证,项目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强行违规施工项目不得办理下道工序验收手续。
(三)质检员对项目的直接安全监管责任范围有:
1、支模体系的监督。包括大型支模体系的设计计算、专项方案编制、施工队伍人员资格审查及所有支模体系的现场情况等。
2、深基坑支护的监督。包括深基坑支护的设计计算、专项方案编制、施工人员队伍资格审查及支护体系、现场安全防护情况等。
3、文明施工的监督。含现场围档、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标牌等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的11个方面。
4、安全防护的监督。包括施工现场及施工作业人员“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四口”(预留洞口和坑井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及阳台、
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设施的配置使用情况。
(四)承担所辖项目安监员直接安全监督责任范围的间接或次要安全监督责任。
(五)按规定组织(分管领导负总责,质监员牵头,安监员配合)搞好所辖项目各阶段的质量安全检查评分工作,并负责搞好各竣工验收项目的质量等级评定和资料备案、各类优质工程的推荐和申报及相应事宜等。
(六)负责所辖项目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调查取证,对受处罚项目及时搜集和报送相关材料;负责运用简易处罚程序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现场处罚工作;及时受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俭办事;不断探索、研究、完善工作方法,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好的工作建议,全面提高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力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八)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和反映问题,相关监管资料每月底前备份交办公室和督查组。
(九)服从组织服从领导,严守工作纪律,及时按要求完成好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安监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指示精神,将指示精神按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及项目所属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落实到日常管理和施工过程中。
(二)对所辖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从开工到竣工实施全过程安全生产跟踪监管,对所辖项目每月少于3次全面隐患排查,及时下发各类执法文书,并根据各项目实际搞好动态管理,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安全隐患不能按要求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按安全检查不予通过处理。
(三)安全监督员对项目的直接安全监管责任范围有:
1、所辖项目
开工条件复查。安全员收到项目已办理受监手续的档案资料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入施工现场对相关资料和场地准备情况等进行开工条件复查,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及时与局相关科室联系,给予开工条件审查不予通过和不予办理施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