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ktv员工奖励制度
篇一:
KTV员工奖罚制度 KTV员工奖罚制度奖惩制度
一、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奖罚制度。
二、奖惩原则:
奖优罚劣、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三、奖励:
分奖励,小功、大功、晋级。
奖励1: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与嘉奖(奖励20元):
1.模范遵守规章制度者; 2.勤奋耐劳,任劳任怨并自始至终; 3. 维护公司声誉有具体事实; 4. 责任心强,勇挑重担,愿承担最艰苦的工作; 5. 刻苦钻研,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奖励2: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50元):
1.因优质服务或拾金不昧而受消费者表扬为公司赢得赞誉者; 2.维护公司消费者利益,避免或挽回较大损失者; 3.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并指挥得宜; 4.检举揭发毁坏或偷窃公司财务行为或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5.为公司节约资金和原材料超过一定数额; 6.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效益显著者。
奖励3: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100元):
1. 在关键时刻能不顾个人利益奋不顾身执行任务; 2.对于有危害公司利益和权益事件,能事先举发和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损失; 3.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或节省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作为较大成绩者; 4.研究发明并对公司有重大贡献。
5,检举和揭发他人严重违法乱纪行为。
奖励4:
有以下事迹者,给予晋级(奖励200元):
1. 有出色的组织能力并有一年以上管理经验; 2.对于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 3.十二个月内记大功二次; 4. 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四、奖励申报:
由部门提出申请,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五、公司对员工在职时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通报批评,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公司对违纪现象及因处理问题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将追究连带责任,即对发生问题的部门相关人员的上两级领导进行连带性处罚。
处罚标准为:
当事人100%;直接领导人50%;间接领导人10%。
惩罚1:
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警告一次处理(罚款20元):
1.在规定场所未佩戴工作证及工作服,或不按要求着装,仪容不整者等; 2. 在工作时间及宿舍内高声喧哗、嬉戏、吵闹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3.在工作区内乱扔纸屑、烟苇、果皮、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 4. 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电缆、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电器 7. 未经批准未安排班表上班; 8. 上班时间内顶撞顾客,服务态度差,
一经查实,情节较轻者; 9.上班时间擅自窜岗,聚集影响其他员工工作者; 10.工作时间到处乱坐、聊天、说笑、打闹、背靠门、墙或其他物品,双手叉腰、挽手者; 11.未经许可私自更改工作服原有的式样者; 12.在工作岗位上照镜子、梳头、化妆者; 13.存包员在保管行李过程中,不安流程办理或粗心大意令顾客包裹或物品丢失,必须照价赔偿并处以警告。
惩罚2:
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严重警告一次处理(罚款30元):
1. 上班时间内顶撞顾客,服务态度差,一经查实,情节较重者; 2.公司管理人员因疏忽大意,管理不善,造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