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合并
第一节、概述
一、合并的含义
二、企业合并的种类
三、合并的动因
四、我国会计准则的范围
一、合并的含义
《企业会计准则20号—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需要注意的问题:
,也可能是一个具有多个法人主体形成的经济整体。
。
:一是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业务)的控制权;二是所合并的企业必须构成业务。
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
,除要看取得的企业是否构成业务之外,关键要看有关交易或事项发生前后,是否引起报告主体的变化。
报告主体的变化产生于控制权的变化。
,对于交易或事项发生前后是否形成控制权的转移,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
二、企业合并的种类
(一)合并前后最终控制方是否转移分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是暂时的。
注意的问题:
(1)能够对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控制的一方:
是指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
通常是指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因此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一般发生于企业集团内部。
(2)能够对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控制的相同多方:
是指根据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拥有最终决定参与合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中获取利益的投资者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