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重大隐患整改制度(来自:.Zaidian)为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术语事故隐患:是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潜在祸患。
二、分类1、按事故隐患起因分:
(1)设备事故隐患;
(2)火源、火险事故隐患;
(3)质量事故隐患;
(4)电器事故隐患;
(5)尘毒事故隐患;
(6)安全防护事故隐患;
(7)交通事故隐患;
(8)其他事故隐患。
2、按危害程度分:
(1)一般性事故隐患:是指对人身安全、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已构成威胁,但整改方法比较简单,涉及的范围较窄,投资也比较少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对人身安全或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已构成严重威胁,有可能造成事故,整改的工作量大,涉及的范围广,投资多的隐患。
三、事故隐患管理部门1、技术科组织土建、环保、设备技术员对土建、尘毒、设备等事故隐患进行专业检查。
2、消防安全组负责对火源、火险事故隐患进行专业检查,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3、安环科对安全防护事故隐患及其他事故隐患进行专业检查。
四、管理部门职责1、各专业检查部门负责人,应亲自抓事故隐患的检查工作。根据事故隐患的起因和危害程度,查清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落实负责部门和负责人。
2、自查部门按月登记《事故隐患登记表》。原则上一般性事故隐患由所在部门负责整改,如事故隐患所在部门受条件限制,不能进行整改时,按事故隐患起因向专业检查部门上交《事故隐患报告单》。
3、对有条件整改而不按要求整改的,由专业检查部门(组)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强行限制整改对事故隐患所在部门或负责整改部门,接到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