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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办.doc

上传人:wdwd123321123 2018/6/21 文件大小:3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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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办.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办?
核心提示:因医疗事故等导致的医疗纠纷很多,在医疗手术过程中有很多未知的因素,若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损害或者死亡,或者发生医疗事故,应该怎么办呢?如发生了疑似医疗事故的,则应该复印或封存药品、病历档手术记录等资料等。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仅供参考!
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办?
一、立即复印或者同医院一起封存药品以及病历档案、诊疗方案、手术记录等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二、查清并复印主治医生或麻醉师等相关人员的资质,弄清是否尚处于实****阶段等情况。
三、听取医生或医院相关部门的答复或者辩解,并在此过程进行录音,请律师分析其不合理未尽责的地方。
四、对于病员死亡的,尸检可以更好的帮助分析原因,为了真正的维护权益,是一个不得不选择进行的方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五、如医院认可存在问题的,及时邀请律师参与协商、谈判,获得最大的保护;如医院不认可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协商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
在此过程中,如当事人,对市、区、县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六、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选择跳过上述两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然后在起诉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然后再根据其结果要求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