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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专项布局规划.doc

上传人:jiquhe72 2018/6/22 文件大小:11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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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专项布局规划.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部分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建设指引 2
第三章菜市场布局规划 4
第四章实施措施 13
第五章附则 13
淮北市中心城区菜市场布局规划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深化《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适应快速的城市化进程,更有效地指导淮北市菜市场建设,特编制本规划。文本中带下划线的条文为强制性规划内容。
第二条本规划所指菜市场是指在居民居住区内以摊位、专间形式零售主副食品的经营场所,主要经营蔬菜、水果、肉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干货食品、调味品、粮油及其制品等(超市净菜柜台作为菜市场的补充,不参与规划指标)。
第三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是《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主要由相山、烈山、杜集三区的建成区和周边因城市发展需要实施控制的地区组成,不包括濉溪县城的行政管辖范围。东至龙脊山,西至刘河沟,西南以濉溪县城的行政范围线为界,南至青龙山的山脊线,北至北外环路,面积约285平方公里。(东部新城规划正在编制,因此本规划没有对该片区进行布局)。
第四条规划原则
坚持与城市建设同步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均衡布局、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可行性原则。
第五条规划依据
规划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有关已批准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它相关法规。
第六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9—2015年;
远期为2016—2020年。
第七条规划目标
至2015年菜市场每千人经营建筑面积达到120平方米以上,每处服务半径800~1000米。
至2020年菜市场每千人经营建筑面积达到160平方米以上,每处服务半径500~800米。
规划期末,菜市场达到“环境整洁、布局合理、服务规范、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目标。
第二章规划建设指引
第八条选址原则
1、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
2、菜市场场地附近应具有满足市场使用的电源、给排水、消防安全和交通等条件,并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结合;
3、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km以内,不宜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等的污染源,不应有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4、新区开发建设的菜市场宜独立设置或与公共服务建筑连体设置,不应与住宅建筑连体设置;旧城改造建设的菜市场,根据用地条件可以采用与公共服务建筑连体设置的形式为主;严禁占用城市道路或其它用地建设菜市场。
5、交通便利,有利于交通组织,方便运输,但不应布置在主干道沿线,以免引起交通阻塞。
第九条建设规模
按照菜市场的经营面积和经营设施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市场: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菜市场;重点建设在周边条件好、人口密集、且适合补充周边菜市场功能的区域,经营门类齐全,包含部分特色小吃,并有独立的生禽宰杀场所,功能分区明确,内部经营、配套设施完善。
二级市场: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菜市场,小于3000平方米,重点建设在周边条件较好、人口密集的区域,经营门类较齐全,并有生禽宰杀场所,功能分区明确,内部经营设施完善。
三级市场:建筑面积大于1000,小于2000平方米的菜市场,可作为较大菜市场周边的功能补充的市场。
新建居住区、小区应按照要求配建的菜市场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第十条建设形式
菜市场建筑形式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独立式室内菜市场(指在独立地块内建设的室内菜市场)
二类:连体式室内菜市场(指与其他建筑结合而建的室内菜市场)
三类:棚顶式菜市场(指在独立用地内建设的、以棚顶覆盖的、四周无围护设施的菜市场)
第十一条菜市场停车面积标准及形式
停车场可独立设置,亦可与其它公建共用停车场。市场停车面积按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自行车≥、机动车≥。其中自行车按每辆1-2平方米,机动车按每辆20-35平方米计算。菜市场机动车停车形式可采用地面、地下车位等综合方式;非机动车库宜采用地面停车的形式。
菜市场布局规划
第十二条人口规模
,2020年规模控制在94万人。
第十三条建设与整改模式
规划菜市场建设与整改模式分为以下三种:
1、新建——在规划的新址上进行建设,菜市场形式老城区以连体式为主,建设规模上宜为中小型,新城区以独立式为主,建设规模上宜为大中型,经营方式上部分可采用超市化经营。
2、改造——选址与规划相同的,但其内部设施及外部环境较差,对其采取改造的方式,使其在原址建设与规划要求相一致的菜市场。
3、撤销——露天菜市场。环境质量差、对周围影响大的露天菜市场,规划中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具体措施
规划至2020年共有62座菜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