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经济法》复习思考题(2011年修改版)
第十章证券法
一、学习重难点
1、证券的概念和种类;
2、公司债券与股票发行的条件;
3、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
4、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及法律后果;
5、内幕交易及认定;
6、操纵市场的行为种类。
二、同步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错误的是(C)。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是(B)。
,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
《证券法》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一定数额的,
应当由承销团承销,该数额为(B)。
C. 6 000万元
《证券法》的规定,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一定比例的,为发行失败。该比例为(D)。
% % % %
5.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操纵市场行为的是(B)。
,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
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证券法》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该比例为(D)。
A .5% B 15% C .20% %
《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并不得超过(B)。
A .20 50 B .30 60 C .20 60 90
《证券法》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该比例和期限为(C)。
%3 %5 %3 %5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该比例和期限为()。
%3 %2 %3 %2
《证券法》的规定,应同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