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公司招工奖励及操作办法的通知
为有序的展开人员招聘计划、完善公司用人机制,现下发公司招工奖励及操作办法,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工奖励措施
1、员工介绍新员工进入公司,经稳定满三个月后(从正式上班时间算起,正常出勤),给予介绍人,每人奖励100元。
2、凡批量一次介绍5人以上、10人(含10人)以下的,经稳定满三个月后(从正式上班时间算起,正常出勤),给予介绍人:除规定奖励外,另加奖励250元;给予被介绍人(仅限春节后、外地人员)报销单程车费。
3、凡批量一次介绍10人以上,经稳定三个月后(从正式上班时间算起,每月出勤在25天以上),给予介绍人:除规定奖励外,另加600元;给予被介绍人(仅限春节后、外地人员)报销单程车费。
4、被介绍员工为操作工或辅助工时,方可享受上述招工奖励措施。
5、以上招工奖励的奖金和车费待新员工稳定三个月后发放及报销。
6、以上招工奖励政策有效期:2012年1月3日---2012年7月31日
二、操作办法
1、在职员工介绍新员工入公司时,介绍人需一同前往办公室人力资源科报道,由人力资源科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凡未按此操作办法进行操作,后期再补充登记的一律不给予奖励。
2、所有新员工入职前都必须经过部门主管面试考核,必须参加体检。面试合格、体检合格、并且符合录用条件后方可入职。
3、被介绍人未稳定三个月,中途辞职/自动离职的,不给予介绍人奖励。介绍人所介绍的新员工有稳定三个月,但介绍人中途辞职/自动离职的,不给予奖励。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