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迎接湖北省卫生城市复查的工作方案
(东西湖区爱卫会办公室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武汉市于1999年被省命名为湖北省卫生城市,根据《省爱卫会关于对湖北省卫生城市进行复查确认的通知》(鄂爱卫会〔2005〕03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已成立了迎接湖北省卫生城市复查领导小组,并下发《关于迎接湖北省卫生城市复查工作的工作方案》(武创卫〔2005〕1号),针对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我区应作好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查抽检准备工作。同时要以武汉市创省级卫生城市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我区爱国卫生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创建为民,为民创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不断增强市民文明卫生意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整体卫生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武汉市再次获得湖北省卫生城市称号,向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冲刺的工作目标。
二、复查内容及标准
按照省爱卫会下发的《湖北省卫生城市标准(暂行)》(以下简称《标准》)进行,复查重点是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日常卫生管理及背街小巷、小型农贸市场、小饮食店、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店的卫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
检查评比内容共有十个方面。具体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传染病防治,城区除四害,单位和居民区卫生,民意测验。
三、复查方法
复查由省爱卫会组织有关专家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主要采取“听、看、查、访”方式进行。听:听取五年来创建工作汇报。看:根据标准查看现场。查:查阅五年创建文件和技术资料。访:访问群众的民意测验。
四、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迎接“湖北省卫生城市”复查工作,坚持目标管理,以政府所在地(吴家山街)为主。同时,按照专业分工明确区级相关部门责任。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全市迎接卫生城市复查的总体规划和工作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创建达标。
(一)坚持治城育人并举,广泛深入地开展市民文明卫生意识教育和争做文明市民活动。新闻单位要围绕创建工作搞好集中宣传,动员全区人民积极参与创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及街道、社区要用多种形式开展市民文明卫生意识教育活动,使市民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创建意识有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区广电局(牵头单位)、区文明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通过组织文明城区、文明街、村、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军民共建等群众性共建活动,从优化单位环境入手,着力抓好城镇形象、行业形象、市民形象塑造工程,推动我区文明城镇和卫生城镇建设,实现创建目标。责任单位:区文明办(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做好《湖北省卫生城市检查考核标准》的宣传、培训、解释与指导工作,提出模拟检查考核方案,做好协调工作,加强与市爱卫会的联络,按上级爱卫会的要求提供和反馈信息。责任单位:区卫生局(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爱卫办,吴家山街办。
(四)抓好爱卫组织建设。调整充实区、各办事处(园区)及其办事机构,健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爱卫组织,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充分发动社区、社会各单位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责任单位:区卫生局(牵头单位)、区发计委、区人事局、区爱卫办,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