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行政权力清理表
共40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
序号
权力事项名称
权力类别
法定依据
办理材料
收费标注及依据
法定
时限
承诺
时限
备注
1
权限内的幼儿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变更、终止审批(含残疾人学校、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7条、《义务教育法》第26条、《幼儿园管理条例》第12条、《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1条
1、申办报告;
2、办学章程;
3、主办者学历、身份证复印件;
4、教师结构(学历、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
5、学校有效资产证明;
6、校舍、场地租赁合同;
7、申报审批表。
无
90
45
2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行政许可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11条、第17条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必备条件
无
90
45
3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
行政许可
《全民健身条例》第32条
1、报告;
2、政府采购报表(资金证明)。
无
90
45
4
对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义务教育条例》第49条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必备条件
无
5
对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7条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必备条件
无
6
对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9条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必备条件
无
7
对义务教育学校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必备条件
无
8
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必备条件
无
9
对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实施卫生监督的处罚
行政处罚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36条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必备条件
无
10
对幼儿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10条、《幼儿园管理条例》第27、28条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必备条件
无
11
对民办学校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必备条件
无
12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含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4条、《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12条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必备条件
无
13
对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奖励活动弄虚作假,侵占他人的科技成果,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相关条款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必备条件
无
14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6条第3款、《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