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杭州四季酒店装修工程
发包人: (盖章)
承包人:浙江××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丙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期: 2007年12月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金沙港旅游文化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浙江××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全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金沙港旅游文化村项目(杭州四季酒店)样板房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杭州市灵隐路5号
工程内容:样板房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样板房范围内的全部装饰装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7年11月7日
竣工日期:2008年1月3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85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确保“西湖”杯,争创“钱江”杯。
五、合同价款
暂定金额(大写): 叁拾捌万叁仟壹佰玖拾元整(人民币)
¥: 383190 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询标纪要
5、答疑纪要及补充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投标书及其附件
8、联系单及有关纪要
9、本合同通用条款
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1、施工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07年 12 月 20 日
合同订立地点:杭州。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承包人缴清履约保证金后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