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铺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商铺租赁业务流程,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市场繁荣与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商铺指主体市场、商业街、写字楼、摊位房、仓库等所有可经营出租业务的商铺。
第三条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主体市场及配套商铺承租、续租、退租的管理。
第二章租赁基本程序
第四条招商专员(含接待员或其他岗位)向客户宣传中恒蚌埠义乌国际商贸城的交通优势、环境优势、政策优势、广告优势以及发展潜力,不得对不熟悉情况做出不负责任的说明。
第五条招商专员随时掌握商铺租控情况。根据客户所经营商品的种类、特点及要求,按市场业态划分选择合适的空铺向客户进行重点推荐,并解答客户提出的疑难问题。
第六条招商专员应有效引导客户租赁商铺,根据客户需要,带领客户到实地看铺,并将看铺过程为掌握客户的开端。
第七条招商专员详细告知客户商铺的面积、租价、租赁保证金、付款方式、交房时间、违约责任以及经营管理相关规定等细节问题,在授权范围内与客户进行谈判;如特殊情况需履行优惠政策审批程序后方可执行,不得私自做出任何越权的承诺。
第八条客户支付首次应缴纳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前,营
销中心招商专员填写《客户日常租赁商铺表》,注明客户姓名、电话号码、经营行业、租赁位置、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经办业务员,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为其开具《租赁交款通知单》,签约员指导客户签订《商铺有偿使用协议》及《经营管理服务协议》等相关文本,经客户签名后,由招商专员带客户携单到财务部交款,并向开票员反馈交款详情;应交款项包括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电费等所有应交费用。
第九条客户按合同规定一次性支付首次应交费用后,由开票员核验交款收据,登记发票号,并及时做好租控更新。开票员每日与财务收款员核对客户交款情况,并及时反馈。
第十条签约员按集团公司的合同范本以及有关资料、区域政策等,认真、准确地填写《商铺有偿使用协议》(以下均含合同附件)以及《经营管理服务协议文本》,并要求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经办人签名。
第十一条合同填好后,由客户签名(如客户延迟签约,由招商专员负责敦促),招商专员与签约员有责任解释、引导、说服客户在合同文本条款范围内完成签约工作,不得对合同条款进行权限外的变动。
第十二条合同管理员对房号、面积、单价、租金、保证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违约责任、处理方式等合同条款逐项检查确认合格后,交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审核,经有审批权限人审批签字(或盖章)后签订合同以及《经营管理协议文本》。合同管理员负责办理合同用章申请盖章手续。签约员每日与开票员、收款员核对是否有已交款合同漏签等现象,经确认后进行填写(一式三份),填好后的合同移交
给合同管理员。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通知客户交房,在确认客户应缴款项付清后,开具《交房通知单》,客户持单到经营公司办理交房手续,经办招商专员协助并协调解决客户在交房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四条开票员建立交房标识,合同管理员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并登记相关政策的编号。
第十五条招商专员根据接待客户的具体情况,仔细登记《租赁客户资源登记表》,对流失客户进行统计分析,随时开展有效的跟踪回访工作,主动出击,开发潜在客户资源,落实租赁业务。
第十六条因市场业态规划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