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是加强管理、严肃公司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司效益的重要保障。
一、考勤工作程序和请假审批权限
1、各单位选派综合管理员或组长担任考勤员,并将名单报人事管理员备案。考勤员负责逐日如实记录本单位(部门)与员工的出勤情况,准确详细地记录员工到、离岗时间和休假日期。月底逐人作出考勤汇总,填写考勤汇总表,将各种假条核准单附后,并附本月班次情况、考勤卡和签到修正单,经由考勤员签字、门店(或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于5日准时送交人事管理员,员工到岗时间以签到时间为准。
2、未提前申请或未经批准而休假的,视为旷工。
3、人事管理员负责各分部员工考勤的审核、汇总工作,并有权随时对各单位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核对。总部行政负责考勤的监督管理。
4、考勤员应认真负责,凡有谎报、虚报、漏报、错报、迟报或不报的,一经查出,扣减考勤员50员/次,对于谎报、虚报考勤的考勤员应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考勤规定
迟到或早退:一小时内视为迟到或早退,超过一小时计为旷工。本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计为旷工一天。
事假:员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处理,须提前一天按批假权限向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算准假。来不及请假时,应用电话向有权批假的领导请假,经批准方可休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矿工:凡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未准假而私自休假者;请假逾期而未续假者;不服从调配或辞职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因私打架斗殴致伤影响上班者均属矿工行为。
病假:员工到医院就医,须事先按批假权限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岗就医,事后应持指定医院证明及处方,急诊须持急诊证明。每次就医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住院除外)。
探亲假:到本企业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可享受探亲假。适用范围及期限如下:
未婚员工父母在外地者,一年一次探亲假,假期5天;
配偶在外地者,一年一次探亲假,假期5天;
配偶在本市、父母在外地者,每两年一次探亲假,假期5天。
丧偶:直系亲属亡故(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丧假5天;非直系亲属亡故(近限于岳父母、公婆),丧假3天。
三、考勤计算
依员工工资标准分为三个类别:
一类门店营业员、普工、收款员。
二类业务员、会计、智能部门及门店的技师人员。
三类主管级以上人员(包括主管级)。
迟到、早退:
第一类人员,每次扣罚5元;
第二类人员,每次扣罚10元;
第三类人员每次扣罚15元;
事假:
各类人员扣罚(当月工资/30)元/天;
矿工:
各类人员扣罚(当月工资/30)元/;
病假:
各类人员扣罚(当月工资/30)元/天;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