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校校舍安全监管制度
校舍安全监管制度
 
一、为严格落实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监管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根据《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全区教育系统房屋建筑(校舍)及附属设施、消防设施施、地下管网(含化粪池))等基础设施。
三、各学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监管领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任到人,严格管理。学校的的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校舍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一责任人,全面承担本单位位校舍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分管校舍安全监管工作的的负责人,对校舍安全工作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具体体负责校舍安全监管的人员员负直接责任。
四、学校校要严格按照校舍设计规定定的功能使用校舍,不得随随意改变校舍用途,不得随随意改变内部建筑结构,不不得随意改扩建,不得超负负荷使用。
五、校舍安全全监管常规管理工作
1..学校要建立规范的校舍安安全档案,详尽记载校舍的的基本情况。
,坚持每日巡巡查。每次校舍安全检查必必须有文字记载,发现安全全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落落实整改人,确保整改到位位,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重重大安全隐患学校无力整改改的应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部门,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教育育师生防火、防电、防拥挤挤踩踏、防意外事故的发生生;集队集会作好疏散。
六、做好校舍安全年检工工作
学校每学期开学前组组织一次校舍安全隐患集中中排查,排查后需要鉴定的的,由区教委委托有资质的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未到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进行一次鉴定。凡鉴定的校校舍都应出具《中小学校舍舍安全鉴定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舍,,应委托房屋鉴定单位进行行安全性鉴定:
1.     有安全问题,无法判判定其危险程度的;
2..    突发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