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7
文档名称:

第七章 教育实验法.ppt

格式:ppt   大小:238KB   页数:7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第七章 教育实验法.ppt

上传人:zhoubingchina1 2018/7/23 文件大小:23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第七章 教育实验法.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七章教育实验法
一、教育实验法概述
二、教育实验的步骤与实验要求
三、教育实验中无关因子的控制
四、运用教育实验法应注意的问题
一、教育实验法概述
(一)实验法的特点与意义
实验法是通过主动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有:
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
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性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
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为直接宗旨和主要任务,本质上是按因果推论逻辑设计与实施的,它是揭示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
揭示研究对象的因果联系是科学研究的主要任务。一般认为,要确认A、B两变量中,A是B的原因(B是由A引起的),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共变关系,即 A变B也变。如果A变B未变,则不能肯定A是B的原因。
第二,时间顺序,即A在B前变,或与B同时变化。如果B先于A变化,则也不能肯定A是B的原因。
第三,控制原则,必须在排除A之外的一切可能对B发生影响的情况下,才能确定A是B的原因。
观察法、调查法都是对自然发生的现象进行描述、归纳与分析,不能主动操纵、干预研究对象,难以排除原因与结果之外第三变量的干扰,最终也很难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只能对某种可能性的原因进行推测。与观察法、调查法相比较,实验不仅常利用实验组与控制组的对比来确定变量的共变关系,用预测与后测来了解实验前后情况,决定变量发生变化的时间顺序,而且更重要的是采用各种控制方法、技术来改变研究对象的存在状态,排除了无关因素的干扰,从而满足了因果推论的第三个条件,成为揭示变量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方法。
与哲学方法相比较,实验将事物间的因果联系以可经验方式显现出来,最终不是靠思辨的力量而是靠事实的说服力,不是由推理的逻辑而是以操作性的实践,不是以定性的方式而是以定量的方法来证明、确认研究对象的因果联系的客观存在,保证了研究过程的可重复性、结论的可检验性和认识结果的客观性。
实验方法也有它自身的局限性:
第一,科学研究中的许多变量是无法操纵、控制的,不能通过实验法去研究。原因与结果处于不同层次,许多原因往往不能直接观察到,而需在事物的深层结构和内在机制上加以理解性解释。
第二,实验控制有时使实验情境与实际生活情境存在一些差距,从实验情景中获得的结论并不完全适用于实际生活情景,它还需要通过广泛的实践作进一步的检验。
第三,实验过程本身离不开理论假设的引导,离不开对研究对象的观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实验是观察调查与理性思辨的综合运用。
(二)教育实验的特征与基本要求

教育实验是实验性的教育实践活动,又是教育性的实验研究活动,是实验性和教育性的统一。作为一种教育科研活动,它与其它科学实验有着共同的实验性,这就是它的主动变革性、控制性和因果性,又有着不同于其它科学实验的个性,这就是它的“教育性”。
(1)实验者与教育者合二为一。一个教育实验工作者不仅是实验的设计者、组织者、实施者,而且同时必须是一个教育者,必须在教育人的过程中研究教育。
(2)教育实验的被试就是教育对象,是一定群体的学生。他们是参与实验的主体,有自己的自主性、创造性,研究者必须尊重他们的意愿,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与儿童一起实验”,而不能损害儿童的身心健康。
(3)教育实验更多地是在真实的社会环境和学校环境里(而不是在专门的实验室)进行,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政治、文化、民俗及其它大量的非科学因素的干扰,其实验控制不如实验室实验那样精确、严密。
(4)教育实验既要确认教育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即旨在求真,又要探索有效的教育内容、方法,有力地促进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即旨在求善。它既要有求真作基础和前提条件,又要以至善为出发点和归宿,同时受到真理标准与价值规范的双重制约。